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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错案何时能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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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04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窗口

我的错案何时能平
我叫扈兆明,是美商独资企业——希明(中国)矿产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我发明的“通用冶金保护渣”获国家专利,可完全替代进口的冶金保护渣,如在钢铁行业推广应用,将获巨大经济效益。
1994年3月30日,希明公司与陕西省蒲白矿务局签订合同,合作开发生产通用冶金保护渣。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蒲城县公、检、法机关硬把企业间的经济合同纠纷当作我个人的诈骗行为。蒲城县人民法院先是不顾审判管辖的规定,以民事侵权受理了案件,继而以诈骗罪判处我有期徒刑15年,并剥夺政治权利3年。
两年来,由蒲城县政法委牵头,县司法机关对希明公司采取封帐号、封财物等强制措施,迫使希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人员离散,国内外经营业务全面瘫痪。虽然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指出他们的错误,但我的不白之冤至今不能洗清。
扈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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