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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违反粮食计划供应政策的错误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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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8-05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纠正违反粮食计划供应政策的错误行为
编者按:读者史泉对黑龙江省郎乡森林工业局积压粮食的批评是正确的。林区距离城市较远,交通不便,保持一定数量的粮食储备是必要的。但是,郎乡森林工业局竟存了每月实际需用量五、六倍到十几倍的粮食,这已经不是合理的储备,而是严重的积压了;这种违反粮食计划供应政策的错误行为,应该受到严厉的批评。值得注意的是:类似这样的情况还不是个别的。根据读者来信反映:某些机关和企业部门在造报需粮计划时,往往只顾本单位的方便,不惜用虚报人数的办法来冒领或冒购食粮。某些单位总想“宽打窄用”,尽量把计划造大,超过了实际需要量。这些作法,不仅破坏了粮食供应工作的计划性,使粮食供应部门的工作增加不应有的困难,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而且很容易使国家的粮食遭受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各地应该对这种现象引起重视,认真检查和纠正类似的错误行为。
读者史泉来信:黑龙江省郎乡森林工业局积压大批粮食,破坏了国家的粮食计划供应政策。按国家规定的供应标准计算,到四月底为止,该局库存粗粮可供现有人数食用六个月零五天,库存面粉可供现有人数食用十三个月,库存豆油可供现有人数食用六个月零十八天,库存高粱(牲口饲料)可供现有马匹饲用四年多,其他粮食也有程度不同的积压。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森林工业管理局规定,一般森林工业部门的粮食储备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而郎乡森林工业局储存的粮食则远远超过了这个规定。
郎乡森林工业局积压的粮食主要是从两方面来的:一、当一九五三年开始实行粮食计划供应时,该局库存粮食已经很多,如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份库存的面粉,按照国家规定的供应标准可以供当时实有人数食用三个月零二十一天。可是该局当时不但没有把这批存粮上报,并且仍然逐月向粮食部门领取远远超过实际所需的粮食。二、该局材料科副科长高玉山在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份到黑龙江省粮食厅开林区粮食供应会议时,曾在提出十二月份需粮计划的同时,毫无根据地增加了大批粗粮计划,这就使不合理的粮食积压现象更加严重了。
今年一月份,黑龙江省粮食厅驻林区供应科曾几次向该局要库存粮食数字,但该局一再以库存数不准为借口,拒不提报。东北行政委员会森林工业管理局、粮食局发出了联合通知后,该局直到四月份才将库存粮数上报。
郎乡森林工业局积压大批粮食,不仅违背了国家的粮食计划供应政策,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而且由于大部分存粮分散在山上和偏僻地区,保管条件不好,保管人员又缺乏经验,所含水分都超过了安全标准,并且有一部分已经霉坏或变质。
据了解,这种违反国家政策、积压粮食的行为,在其他森林工业部门也有。因此,建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森林工业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对有关人员加强教育,纠正这种不法行为,以保证粮食计划供应政策顺利地贯彻;另一方面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强森林区所积压的粮食的保管工作,免得使这些粮食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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