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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 分别判处八名美国间谍死刑和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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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9-13
第1版()
专栏:

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
分别判处八名美国间谍死刑和徒刑
【新华社上海十二日电】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在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二日对美国间谍雷德蒙(HUGH FRANCIS REDMOND美国纽约人)及参加其间谍活动的七名叛国罪犯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这些罪犯除雷德蒙外,其余七名罪犯是:王可一、罗世祥、季有崑、倪敬忠、吴薇兰、徐斌、黄皇。
经过详细调查和审讯,证实被告雷德蒙是美国间谍组织“第四十四海外观测队”成员之一。他在我国境内建立间谍组织,隐藏军火,进行间谍活动,犯有侵略中华人民共和国,破坏中国人民民主事业的重大罪行。被告王可一、罗世祥、季有崑、倪敬忠、吴薇兰、徐斌、黄皇等七人参加美国间谍雷德蒙的间谍组织,从事叛国活动,连续窃取我国家军事、政治、经济情报,破坏我人民民主事业,犯有严重的叛国罪行。
在审讯中,雷德蒙、王可一、罗世祥等对其罪行都供认不讳。十二日,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举行公审,根据各罪犯的罪行,依法判处雷德蒙无期徒刑,王可一死刑、立即执行,罗世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季有崑判无期徒刑,倪敬忠判无期徒刑,吴薇兰判徒刑十五年,徐斌判徒刑十年,黄皇判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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