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阅读
  • 0回复

自去年10月北京发起绿地认养活动以来,在全市引起了很大反响,越来越多的单位和个人加入到绿化、美化首都的行列里来。绿地认养魅力何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06
第10版(各地传真)
专栏:热点透视

自去年10月北京发起绿地认养活动以来,在全市引起了很大反响,越来越多的单位和个人加入到绿化、美化首都的行列里来。
绿地认养魅力何在?
邢立新
3月10日,燕京啤酒集团、牛栏山北京醇集团等12家单位的代表从首都绿委会副主任宋希友的手中接过绿地认养证书,成为第一批拥有绿地的合同单位。
绿地认养是一种全新的全民绿化活动形式,一经推开,就在全市引起很大反响。首都绿委会办公室谭天鹰副主任评价道:这一方面表明首都各界群众的环境意识、生态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全民搞绿化,要真正面向社会,面向市场,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机制。
绿地认养活动,从本质上说,是北京市全民绿化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又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全民绿化运动,是传统全民绿化运动在新形势下的深化。
北京市的全民性义务绿化运动,始于1981年,在18年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一套特有的组织形式。按条块结合、分级安排、分片包干、划分义务植树责任区的原则,把中央、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等划为17个大系统,实行“三核一定”:核实单位、核实人数、核实任务、划定长期责任区,一包到底。1985年开始各单位实行“门前三包”。这种组织形式有效地保证了义务绿化运动的长期性、稳定性。18年来,北京的林木覆盖率由20%左右提高到41%,人均公共绿地由5平方米提高到8.18平方米。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这种组织形式的不足之处也显而易见,它没能突出义务绿化的全民性,只强调了机关单位的义务,而没有顾及大批市民的义务;只关注原17个大系统的义务,而不能融括大批新兴企业单位。
绿地认养活动,正好补充了传统全民义务绿化组织形式的不足。把义务绿化扩大为每一个市民的义务,每一个在京公民的义务。自去年10月发起绿地认养活动以来,正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绿化、美化首都的行列里来。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的代表曾经表示,卖车到北京,影响了首都的环境,出点钱搞绿化,是应尽的义务。
绿地认养活动引起人们的普遍兴趣,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在运作机制上注入了市场因素:责、权、利相统一。
笔者电话采访了首批认养单位中的四家,他们一致表示,认养活动是自愿行为、市场行为。北京上海汽车联营销售公司的许先生说:“企业愿意捐钱给孤儿,给贫困山区的失学儿童,自然也愿意捐钱支持惠及子孙的绿化事业。”自愿行为而非行政命令,在心理上、行为上给认养者提供了自由灵活的选择空间。
市场经济,具有很强的趋利性。首都绿委会在倡导绿地认养活动中充分考虑了这一现实情况。
在绿地认养协议中,除规定认养双方的建、养、管责任和相互监督权外,明确规定,认建认养单位根据其拥有绿地的大小、长短,享有在绿地内竖立标志牌和命名绿地的权利。对于认养者来说,拥有一块美丽的绿地,并冠上自己的名称,无疑是一笔无形资产。北京金马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朱晓东副总经理表示:现在搞大面积房地产开发,环境要素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楼盘中绿草如茵,繁花似锦,将会大大提高卖点。
北京市绿地认养活动,从规划到展开,不过几个月,无论从规则制定上还是实际操作中,都难免不完善之处。在采访中,不少人提出一些很现实的问题,诸如认养的时间是否可长一些,不要局限在一至五年;认养者与园林专业人员的关系如何协调等等。其中,最集中的是产权问题。协议规定,绿地认养不得改变绿地产权关系,但对产权的解释又较模糊,这势必影响认建、认养者投资的热情。这些问题,看来都有赖于实践进一步做出回答。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