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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有门 快速简便——访阿根廷首都消费仲裁委员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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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07
第7版(国际)
专栏:

  投诉有门 快速简便
  ——访阿根廷首都消费仲裁委员会
  本报驻阿根廷记者 兰才基
  一位住户与房产公司签署了购房合同,并预付了1000比索(与美元等值)押金,但房子盖好后发现没有自来水,无法居住。这位购房者要求取消合同,退回押金,而房产公司不同意退款。经过消费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退还购房者800比索,余下200比索充作退房手续费,纠纷获得了解决。
  另有一名女士要求修车厂将她的车辆漏油问题彻底解决,因为以前修过两次仍然出问题。经过仲裁,修车公司答应全数退还该女士所付的200比索修车费,不再修理此车。双方均无异议。
  以上是阿根廷首都消费仲裁委员会处理各类投诉案中的两个实例。这个仲裁委员会是在去年4月根据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法的规定而建立的,隶属于经济部工业、贸易和矿业国务秘书处。它的职能是调解和仲裁消费者同商家或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纠纷,对司法机构起辅助作用。
  记者来到这个委员会采访时,接待室门外走廊里坐着许多人,有的在填写投诉表格,有的在等待仲裁人员的接见。接待人员彬彬有礼地把一份投诉表格和相关说明书递过来,显然,他以为记者也是来投诉的。当记者说明来意之后,他笑了笑说:“你稍等,我去向主任通报。”
  接待记者的是一位副主任级的协调员拉吉达雷先生,他先拿出一份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和一叠仲裁情况的统计材料,然后介绍说,整个仲裁制度的特点是自愿、快速、简便,免费服务。投诉者需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发票、收据、字据或信函等,如果委员会确定举行仲裁听证,当事人还可以补充新材料和进一步阐明投诉理由。出售商品或提供有偿服务单位在接到被投诉的通知后,必须在5天内决定是否愿意接受仲裁,如果不愿接受,委员会就将投诉材料转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庭去处理,即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不过,法庭做出判决,通常使被投诉者损失更大,而且还要聘请律师,手续烦杂,因此他们大多是愿意接受仲裁的。自从这个消费仲裁委员会成立以后,有越来越多的商家和服务单位主动加入了仲裁体制,叫做“入会”,然后在自己的品牌和商标上贴上入会特有的标记。由于入会者一旦被投诉就必须接受仲裁,入会标记对顾客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这个委员会目前拥有102名专业仲裁人员,他们都是由消费者协会和各企业公会推荐来的。仲裁的程序首先是协商,由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共同参与,争取双方互相谅解,如果无法达成谅解就由仲裁人员作裁决,复杂案子要进行仲裁听证。投诉所涉金额在500比索以内的,由一名仲裁员裁决,超过这个数额则由三名仲裁员共同裁决。按章程规定,一件投诉案的仲裁时间最长为4个月,但在实际操作中最长时间纪录是51天,一般的投诉平均需时31天,简单的投诉几天就解决了。仲裁完毕之后,双方都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委员会的仲裁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除非在仲裁过程中发现舞弊行为,否则不得上诉。
  由于这个仲裁委员会在解决商业性的民事纠纷中时效快,手续简便,效果良好,因而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自从该机构建立以来,共受理了3400多起投诉,并绝大部分得到了满意或比较满意的解决,目前还有400多起投诉正在仲裁过程中。这些投诉所涉的金额从0.22比索到5万比索,涉案总金额累积达到了900多万比索。投诉的范围也很广泛,其中有关房地产、车辆、银行和其它金融业、高档商品、家具装潢等方面最为普遍。但不受理水、电、煤气和电话等四类服务业的投诉,因为这些行业各自设有处理疑难和纠纷的专门机构。
  拉吉达雷先生还告诉记者,仲裁委员会正在通过自己的工作实践不断创造和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并准备向其它省市推广,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为消费者服务的仲裁体制和网络。
  (本报布宜诺斯艾利斯5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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