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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防疫站副站长已被免职 合浦县吸取教训慎用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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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08
第11版(读者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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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卫生防疫站副站长已被免职
  合浦县吸取教训慎用干部
  你报于3月28日以《有“病”干部竟被匆忙任用》为题,报道我县在任用朱有昌的过程中存在某些问题后,我们加大了对相关问题的查处力度,县委主要领导多次作了检讨。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对朱有昌的任用,我们是按照干部任用程序进行的。组织部门反复考察权衡后建议将其调到卫生局下属二层机构任副职。此后虽然两次收到内容完全相同但未署名的举报信,但考虑到举报的问题是被免职以前的事,写信人也未署名,因此未重视。经组织部部务会、县委书记办公会、县委常委会等程序,于去年11月14日任命其为合浦县卫生防疫站副站长。
  在你报记者来调查前的2月25日,我县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已对原县皮肤病防治院院长朱有昌等人涉嫌经济犯罪问题展开了调查。3月12日将涉嫌贪污的皮防院采购员兼仓库保管员李某拘留,24日逮捕。你报文章刊登后,3月30日,县成立了案件协调小组,至5月中旬已查明,1992年1月至1997年6月间,李某在购进药品时,使用假临时发票和零售发票套取了30多万元公款。朱有昌作为一院之长,负有领导责任。5月29日县委常委会决定追究朱有昌的领导责任,免去他县卫生防疫站副站长职务。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过对朱有昌问题的处理,我们今后要吸取教训:
  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办事。采取“先任用,有问题再查处”的态度,是没有严格执行条例关于“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的规定,应查实所反映的问题,再研究任用。
  防止重才轻德的倾向。任用朱有昌,我们主要是考虑到他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经验,业务能力较强,但对群众举报他过去的经济问题重视不够,有重才轻德倾向。
  慎重对待每一个领导职位。在讨论任用朱有昌时,我们认为防疫站副职职位轻微,无关紧要,不过是安置性任用。实际上对党的事业来说,每一个领导职位都同等重要。
  把握好群众公认的原则。县委组织部对朱有昌进行任用考察时,参加谈话的22人中有8人认为可任用,2人认为可交流任用,7人表示由组织决定,5人表示不能任用。当时我们认为,朱有昌在受处分近三年、未担任实职的情况下,仍有一定的支持率。现在看来,这种认识也是错误的,无论何时何地,任用的领导干部都要获得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在这个原则问题上不能打丝毫折扣。
  广西合浦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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