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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让别人说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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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5-07
第8版()
专栏:

“应该让别人说完”
弗先
我从早年就自以为很聪明,而且喜欢卖弄卖弄。卖弄的表现之一,就是听别人发言时,往往听了三五句,就猜测他的下文,打断他的说话:“你不要说下去了,我知道你的全部意思了”,并且立刻表示赞同或反对。这习惯,直到1941年底,才开始有意识地改变。
1941年11月21日,毛主席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发表演说,其中有这样几句话:“共产党员必须倾听党外人士的意见,给别人以说话的机会。别人说得对的,我们应该欢迎,并要跟别人的长处学习;别人说得不对,也应该让别人说完,然后慢慢加以解释。”不知怎的,当我在报纸上读到这几句话的时候,立刻发生了一种真正是“恍然大悟”的醒悟,对自己的那个坏习惯进行了检讨。
我系统地回忆、总结了一下,发觉自己的不给别人说完话的机会的习惯,有几种后果:第一,我猜测别人说话的下文,当然也有对的,但也有猜错的,这双方的百分比虽然无法算出,重要的是确实往往猜错;第二,即使猜对了,也只是一个大体,没法知道对方下文的细节和对方思想情绪的深处;第三,即使完全猜对了,但人总是喜欢把自己的话说完的;我自己就是这样,要是别人打断我的说话,心里就不高兴;所以,我想到,我的打断别人的说话,一定伤害了许多人的感情。因此,我又发觉,过去我对于有些人的对我的反感,找不到原因,就是没有从不让人说完话这个方面去找的缘故。
毛主席的那几句话之所以在那时候照亮了我的心,在我自己方面,也是有“内因”的:第一,我已经在较复杂事情上由于卖弄这种聪明而吃过许多苦头;第二,在自己与好几位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他们的耐心倾听的态度,已经受到一些启发;特别是1938年陈云同志同我的一次谈话的态度,给我的印象很深,他简直闭目凝神,听我说话,有不清楚的地方,还不断地问;第三,那时我对辩证唯物主义,已经有某些领会,知道辩证法使人聪明,“举一反三”,“闻一知十”,但必须以唯物主义的老实态度为基础;毛主席说的“应该让别人说完”,也就是自己听完,听清楚,听完全,听确实,这就是唯物主义的精神。
大凡真正知道了自己的病症的人,一定肯吃药,对药也有信心,病也容易好,所以,我在1942年以后,这个坏习惯,是根本改过来了,同无论什么人谈话,能做到先让他说,听他说完,在会议上,虽然不一定做记录,但无论什么人的发言,总认真倾听,一字不漏。所以,凡是别人说过的话,后来也一直记得,忘不了,别人因而错认我的记性特别好。
在我的修养中,这要算是有长进的一条,但可惜,这样的长进并不多,所以,整个说来,我还是落后的。
例如,自从我改变了自己的习惯以后,对于别人,特别对于那些领导人,大干部,不倾听别人的话,在别人讲话的中间乱插自己的不相干的闲话,而且,在别人讲了三五句话以后就作结论,这种作风,我感到不能容忍的厌恶。这不能容忍的厌恶也是我的落后之处:窄狭和偏激。
因为毛主席的“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曾与自己发生这样一点(虽然只有一点)密切的联系,所以,我常常翻阅这文章。最近又读了一次,发现了更多的意义,我以为,这一篇演说,已经是毛主席系统地阐述“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的言论,今年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所讲的许多问题的基本思想,在十五年前的那次演说里,已经是提出了的。那里面就说到“全国人民都要有说话的机会,都要有衣穿,有饭吃,有事做,有书读,总之是要各得其所”。那里面就反对关门主义或宗派主义,强调民主合作:
“共产党员决不可自以为是,盛气凌人,以为自己是什么都好,别人是什么都不好;决不可把自己关在小房子里,自吹自擂,称王称霸。除了勾结日寇汉奸以及破坏抗战和团结的反动的顽固派,这些人当然没有说话的资格以外,其他任何人,都有说话的自由,即使说错了也是不要紧的。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
我以为,百家争鸣(和其他如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等)政策,已经渊源于此;而百家争鸣的态度,在这演说里也已经规定,最重要的是:“应该让别人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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