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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阶级问题的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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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3-19
第1版()
专栏:编读往来

  关于划阶级问题的答复编辑同志:
咱报上二月二十九日登咱区中央局关于土地改革整党与民主运动指示及新大众报三月六日第二版所登“抽补工作想做好,必须细致划阶级”,都明确提到,从前划阶级有错误。据我了解,在我县(临城)的确不少,有些被斗的中农,在填补运动及干部洗脸擦黑时纠正了的;然还有没纠正的,该怎么办呢?中农被误斗能否恢复政治上的地位?      
  石明
这次土地改革整党与民主运动里,所有人的阶级成份都要谨慎的划分。如果从前被订错了的,都要改正过来。被误斗的中农,应恢复政治权利,土地财产的损失,也应予补偿。         编者
   ×           ×             ×编辑同志:
我村有一个人,贫雇农认不清他是个啥阶级,啥成份,请给我们答复一下。今将此人过去的历史和现在的作风谈一谈:当地没解放前,他是个道士(出家的道士),在村外庙上住,种村公田有三十多亩。他在庙上赌博吸料面,不劳动,不务正业。当地解放后,他在庙上亦不算很劳动的。经过一九四六年清算斗争,群众将村公产收回,他在村上参加了武装,当积极分子。经过去年挤封建后,有区干霍梦元同志在我村工作,指定他是副村长,那时群众都不满意。当了干部后,耀武扬威,为非作恶,后来群众提了意见,将他撤职。他和他爹娘共三口人,分得上中地十四亩,二等的房子半串院共九间,产量十八石二斗,每人合六石多。但本村平均产量才三石九斗三升。他爹,在磁县彭城北王家庄占庙当道士,现在都来到东花城住了。他本人在此住了二十多年,现年三十六岁。
           王瑞亭
划阶级确定成份时,只能按照各人占有生产手段(例如土地、原料、牲畜、工具、工场等)与否及占有多少以及相连带的生产关系(剥削关系)为标准。作风好坏不能当作划阶级的标准。来信所说那个人,从前多年住庙当道士,靠宗教(道教)过活。应该算是宗教职业者。但宗教职业者停止这种职业,而靠劳动或靠其他方法为主要生活来源满二年的,就可改变成份。那么,那个人现在的成份,应该依据他不当道士以后,依靠什么过活,以及时间多少来评订。至若多得果实,如土地、房屋等,应退出的一定要退出来。         
  编者编辑同志:
我们研究阶级划分,有几个同志说,剥削收入占总收入百分之二十五算富农;有几个同志说,是富裕中农。中央局“二、一”指示是剥削收入占总收入百分二十五以上是富农,二十五以下是富裕中农。如果恰恰是百分之二十五算是富农呢,还是富裕中农?请答复。
     沙河宣传工作第一队
原则上剥削收入超过总收入百分之二十五的是富农,如果恰是百分之二十五应算是富裕中农。
          编者
  ×           ×            ×编辑同志:
下面有一问题请你们答复一下:
新大众第八期上说:富裕中农剥削来的不超过总进项之一成五。二月二十九日人民日报载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关于土地改革整党与民主运动的指示上说,富裕中农之剥削部分在总收入百分之二十五以下。这样大的伸缩性如何去理解?
         采石
中央局二、一指示公布后,应以中央局指示上说的为标准。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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