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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推广群众灭螺经验——“走底火”解决了灭螺与保护芦苇的矛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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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02-13
第4版()
专栏:

调查研究,推广群众灭螺经验
——“走底火”解决了灭螺与保护芦苇的矛盾
湖北荆州地区革委会血防办公室
我们荆州地区十三个县、市,都有血吸虫病发生。沿长江和汉江的洪湖、监利、石首、公安、江陵、沔阳等六个县,分布在江、河、湖滩的钉螺面积达七十四万多亩,其中有三十八万多亩都长满了芦苇。芦苇经济价值高,是造纸原料,还可以用来编席子、盖房。群众担心在芦苇地灭螺会把芦苇搞光,舍不得下手,致使芦苇地区的钉螺长期没有消灭。钉螺继续扩散,妨碍了整个血防工作的进展。
怎样才能既消灭钉螺,又保护芦苇呢?毛主席教导我们:“你对于那个问题不能解决么?那末,你就去调查那个问题的现状和它的历史吧!你完完全全调查明白了,你对那个问题就有解决的办法了。”遵照毛主席的教导,我们到芦苇地区进行调查研究。监利县有个达马洲,原来洲上芦苇中到处都是钉螺。前年我们到这里普查时,发现有一片芦苇中没有钉螺,而其它地方的芦苇中钉螺密度却很高。这两片芦苇都在长江外滩,自然条件基本相同,为什么唯独这一片芦苇中没有钉螺了呢?我们访问了当地干部、群众和管理芦苇的同志们。他们说,从一九六五年起,年年都在砍伐这片芦苇之前,把芦苇地里的自然落叶烧一遍,这样做,既可以除掉杂草,容易砍割,又给芦苇除了害虫,烧死了钉螺;而且烧出的灰还能肥田,有利于提高芦苇的产量和质量。这把火只烧掉地面上的芦苇叶和杂草,不会烧着芦苇,所以群众管它叫“走底火”虽然当地群众一再肯定地说:“‘走底火’不会烧坏芦苇”,我们仍然半信半疑,怕放火后把大面积的芦苇烧了,给国家财产带来损失。
毛主席指出:“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为了解除顾虑,一九七○年十一月四日,我们同监利县的同志来到达马洲,与汴河区柴洲管理站的同志一起亲自做了一次“走底火”的试验。实践证明:芦苇确实没有任何损坏,钉螺死亡率达到百分之九十六点四。
为什么“走底火”的效果这样好呢?我们又同群众一起分析。原来,十月中旬到十一月底这段时间内,芦苇自然落下的叶子一般有二寸厚左右,铺盖均匀,干燥易燃;芦苇根部含水分较多,而火苗较低,所以不会烧着芦苇。这时钉螺还未入土,都寄生在自然落叶的下面,落叶着火,钉螺也就烧死了。
我们在监利县取得了“走底火”灭螺的初步经验以后,便开始在全区推广。为了解除大家的思想顾虑,我们又在沔阳县杨林尾区进行了一次试验,大家亲眼看到在五、六级大风的情况下,“走底火”同样收到了消灭钉螺、保护芦苇的良好效果,受到很大鼓舞。监利、沔阳、石首、公安、江陵等县,很快推广了“走底火”的灭螺方法,收到很好的效果。一九七○年,我们地区用“走底火”的办法,消灭了十二万多亩芦苇地的钉螺,芦苇生长也比往年好,监利县芦苇增产百分之五点八,达马洲芦苇增产百分之九点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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