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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贸易协定在北京签字 李先念副总理李强部长等出席签字仪式 姬鹏飞外长和大平正芳外务大臣在协定上签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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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4-01-06
第4版()
专栏:

中日贸易协定在北京签字
李先念副总理李强部长等出席签字仪式
姬鹏飞外长和大平正芳外务大臣在协定上签字
新华社一九七四年一月五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贸易协定今天晚上在北京签字。
我国外交部长姬鹏飞和日本外务大臣大平正芳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外贸部长李强,外交部副部长韩念龙,出席了签字仪式。
日本驻中国大使小川平四郎和大使馆的外交官员,大平外务大臣的随行人员,也出席了签字仪式。
贸易协定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是根据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在北京发表的两国政府联合声明,尊重已有民间贸易关系所积累的成果,本着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贸易和加强两国间的经济关系的愿望,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的。
协定规定,缔约双方在有关进出口物品的一切关税、国内捐税和其他税费,以及上述各种税费的征收方法、海关规章、手续方面,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
协定还就两国间的支付、技术交流、举办展览会、仲裁和设立由政府代表组成的混合委员会等事项作了规定。
双方还换函确认,在这个协定生效以前,两国政府将从一九七四年一月十日起,临时执行协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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