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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意见被否定之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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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04-12
第3版()
专栏:

一种意见被否定之后
去年年底的一天晚上,山东省牟平县初家公社迟家大队党支部,在讨论年终分配问题时,意见不一致,发生了争论。
有的说:“今年收入多了,应增加公共积累,进一步巩固集体经济,扩大再生产。在这个基础上,适当增加社员分配。”有个支部委员坚决反对,说:“社员们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当领导的应当体谅体谅,多分配一些。这几年咱们的家底厚了,少留点公共积累,对生产也不会有多大影响。”党支部书记迟传玉和其他支部委员,认为前一种意见是正确的,就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了。
决议固然通过了,但那个支委思想上的问题并未解决。会议结束后,迟传玉把这位同志留下来,和他一起学习毛主席的有关教导和党的分配政策。迟传玉用大量事实说明:在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存在着两条路线的斗争,刘少奇、林彪和“四人帮”,一会儿强调多给社员分配,一会儿强调多留积累,不仅挫伤了社员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也不利于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然后,迟传玉诚恳地说:要排除他们的干扰,落实好党的分配政策,就要按照毛主席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的方针办,不能只顾一头,而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这样,我们社会主义的家业才能更加兴旺发达。毛主席的教导和支书的一席话,深深地打动了那个支委的心弦。他十分感动地说:“我的意见虽然被否定了,但我打心眼里感到高兴。”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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