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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强的战斗堡垒——介绍江西省莲花县王佐支部决议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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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12-07
第3版()
专栏: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坚强的战斗堡垒
——介绍江西省莲花县王佐支部决议案
在江西省莲花县革命烈士纪念堂里,有一件珍贵的革命文物——中共莲花县王佐支部决议案。这件文物虽已残缺不全,但它记录了革命战争年代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党组织领导干部、群众向敌人英勇斗争的部分史实。
这本支部决议案,记录的是一九三三年二月二十四日至四月十三日一个多月中五次支部会议的决议。当时正是苏区第四次反“围剿”期间。国民党反动派不甘心一、二、三次“围剿”的失败,于一九三二年调集五十万兵力,对中央苏区开始了第四次“围剿”。国民党反动军队六十三师陈光中部进犯莲花,疯狂推行“三光”政策,妄图扼杀革命。面对敌人的疯狂“围剿”,王佐支部在县委领导下,运用毛主席的战略思想,带领群众,积极投入粉碎敌人第四次“围剿”的斗争,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在一份支部决议上,这样记载着:“干部报名当红军”,并动员、领导亲属、群众报名当红军。“元昌自动承认领导二个群众去当红军。云福自动承认领导二个群众去当红军……”。在这次会议上,有六个同志表示要带领八个群众去当红军,并要在第二天的“大会上来报名”。
在另一次会议上,作出了几项关于党员任务的决定:一、党员要领导“儿童团,马上以村为单位集中宿营,实行军事化及各自准备一切用物等”。二、“坚持清野工作,各组党团(员)须用大力去(做),鼓动群众家里一齐将米谷和需要一切东西一律(藏)到妥当地方”,“在党团(员)家要先做起,以便引起群众来做。”三、发动群众“对白军士兵作个别谈话,以拆散敌人的军心,鼓动白军士兵拖枪投诚红军”。四、“实行负责人查哨线,一刻不能放松”。
决议还体现了我党关心群众生活的优良作风。在一次会议上,支委专门讨论了优待红军家属的问题。规定:“各组对于优待红军(家属)条例要做到”,“各同志领导群众实现(行)礼拜帮助红军家属耕种,硬要做到红军家属没有发现半点困难。”
支部积极领导人民群众向阶级敌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决议中提出,对“各村富农、阶级意(异)己分子必须严格监视,不种(准)自由行动,如有表示不对的,捉拿起来,送交乡苏(即乡苏维埃)处理”。
一九三三年五月四日,国民党反动军队六十三师陈光中部,联合莲花、茶陵两县的反动地主武装,倾巢向莲花“进剿”。由于有象王佐支部这样的党组织领导群众做好了各项应敌工作,敌军深入苏区数十里,找不到东西吃,内部哗变,军心大乱,再加上赤少童(即:赤卫队、少先队、儿童团)配合红军对敌作战,敌人的进犯被彻底粉碎了。仅茶(陵)、攸(县)、莲(花)交界的九路冲一战,就打死打伤陈光中部五百余人,俘敌一千余人。
王佐支部决议案说明,在战争年代,我们的党组织是如何发挥了坚强的堡垒作用,也说明党的领导对于我们夺取胜利的极端重要性。祸国殃民的“四人帮”鼓吹“踢开党委闹革命”,面前的这份历史文物,就是对他们的严肃、有力的批判。
(江西省莲花县革命委员会宣传办公室供稿)(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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