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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神爷”为啥撂挑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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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5-07
第2版()
专栏:一事一议

“财神爷”为啥撂挑子?
河北省青县小牛庄大队第一生产队有个钉马掌小组,去年在十一个月中,共为集体增加纯收入五千五百多元,被称为一队的“财神爷”。可到了年底,“财神爷”却撂挑子不干了。这是为啥呢?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二月,这个队有四个会钉马掌的社员,成立了一个钉马掌小组,同队里签订了经济合同,总收入的百分之八十五归集体,百分之十五归个人,队里给每人每天记一个标准工。五个月后,他们为集体增加收入二千四百五十多元,四人得款三百五十多元。队里嫌他们收入多,竟修改了合同,规定收入的百分之五归个人,记工不变。过了不久,队里又改章程,要每人每天向生产队交五元钱买一个工(去年这个队劳动日值九角钱)。这样,他们感到太不合理,就撂挑子了。
“财神爷”为啥撂挑子?这个问题值得人们想一想。
现在,我们已经越来越清楚地看到,要把农村经济搞活搞富,就要想方设法广开生产门路。把能工巧匠组织起来,恢复和发展传统的手工业,便是很好的“门路”之一。这既可以满足城乡市场的需要,又能够为集体和社员增加收入,对生产和生活都有利。小牛庄大队第一生产队一个四人的钉马掌小组,组成不到一年,就为集体盈利五千五百多元,这个“门路”就开得好,群众因此称他们为“财神爷”。
对于一些具有一定技术的手艺人,签订合同,规定计酬的标准,很有必要。关键是要体现多劳多得的政策,按他们的劳动技能和贡献大小,付给适当的报酬。钉马掌这门活路,走村串乡,十分辛苦。他们的劳动所得,稍高于队里的劳动日值,是合情合理的。再就其收入来看,头五个月,每人每天虽比队里的同等劳力多得六角钱(按劳动日值九角计算),交给集体的却有四元多。队里却嫌他们收入多,一再更改合同,压低报酬,以致钉马掌的社员多劳不能多得。显然,这是平均主义撵走了“财神爷”。
这件事再次证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只有靠党的政策来保护和调动。农村各级干部都应努力维护党的政策的严肃性,如果朝令夕改,必然失信于民,于生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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