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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体制一定要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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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04
第5版()
专栏:

文艺体制一定要改革中国
实验话剧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蓝光
我们国家的经济体制和制度正在大力改革,政治制度正在不断完善,我们的文学艺术事业也必须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需要,在体制和制度上进行改革。
粉碎“四人帮”后,文化部宣布恢复建制、直接管辖的有14个剧院、剧团。这些院团本身,有的一个院有三四个演出团,有的一个团有两三个演出队。加上北京市尚有各个剧种的院团。剧团多,剧场少,往往排出戏来找不到演出场地。北京是首都,经常有省市的或外国的剧团、歌舞团来演出新节目。还有为交流艺术经验、检阅戏剧队伍的状况而举行的全国调演等等,剧场就更显得紧张。文化部直属院团中有许多是没有自己的剧场的。我们中央实验话剧院恢复建制后将近三年的时间,不但没有剧场,甚至连排演场,绘景车间、仓库、办公室等起码的工作条件都未具备。几年来象吉普赛人一样地流动工作:借各机关团体的会议室排戏,每天在为找剧场演出奔忙。在郊区、工矿、机关礼堂,到处游动。三五天换一个演出场地,运输、装台、演出、拆台……大剧场用大些的布景和道具,小礼堂把布景、道具改小,人力、物力消耗大,同志们十分疲劳不说,主要是艺术质量不易提高,想实验些新的演出形式,也找不到合适的剧场。
特别是今年以来,规定要按艺术规律和经济规律办院,实行包工资、福利、医药、办公费,演出事业自负盈亏,剧院就越发紧张了。必须增加演出场次,到哪里去找剧场呢?巡回到外地路费和住宿费又花不起,何况有些省市剧团也不少。同时挑选剧目时不能不考虑能否卖座、舞台美术的制作费用花钱多不多等等。本来艺术单位的任务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寓宣传于娱乐之中,通过舞台与观众直接交流,发挥艺术的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和审美作用。一个形式和内容都完美的戏剧演出,应该是受到广大观众的欢迎,艺术质量和票房价值本来是成正比的。可是,经过十年浩劫之后,观众,特别是为数众多的青年观众,由于思想水平、文化水平和欣赏趣味的不同,有时好戏并不一定卖座。反之,内容和形式都不太健康的东西,有时票房价值反而高。面对这种情况,剧院是坚持正确的剧目政策,还是向“钱”看呢?广大戏剧工作者正确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也深知我们是一个有悠久文化艺术传统的伟大民族,需要努力为人类的文化艺术宝库增添些财富,要不懈地为提高文学艺术的质量而努力,但是经济规律的制约,使剧院不能不考虑收入问题。这就在缺乏演出场地的困境中,增加了新的困难。这种情况省市剧团也普遍存在,因而迫使他们有时要演出些不该演出的剧目,象福尔摩斯也搬上了舞台。在国家经济困难时期用经济纪律防止浪费是应该的,但限制了文学艺术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就应该采取些调整和改革的措施。
比如,中央直属院团到底需要和可能办多少?每个院团如何精兵简政?每个剧院的方针、任务、形式、风格要不要有所区别?更要考虑如何保证他们的工作具备起码条件以利戏剧事业的顺利进行。
剧院(团)虽不是企业单位,是不是需要扩大些自主权,一部分人权、财权是否可以下放,使剧院自己有选择、任免、奖惩干部,使用一定限额的经费的权力,以充分调动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全国许多院团可不可以有“官办”、“民办”和民办公助等体制?不要管的太多,统的太死。要管就一定得管好。
体制和制度的调整改革是按文艺规律办剧院的保证。更主要的是各级文艺领导在思想上首先要尊重文艺创作规律。在坚持文艺的正确方向下,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双百”方针,保护支持文学艺术创作的独立思考和创新精神。既不是放任自流,也不要用行政命令或变相的行政干涉。“双百”方针既然是群众路线在文艺工作中的体现,就应该让文艺创作在群众中,在实践中经受考验。采取放的方针,即或放出社会效果不太好的东西,甚至出了毒草,也没什么可怕,领导可以引导群众争鸣。“齐放”和“争鸣”同时并举,艺术民主才得以发扬,艺术事业才得以兴旺。在这方面,30年来是有深刻的经验教训的。
文艺事业的调整和改革,除体制和制度外,第一位的是坚持和改善党对文艺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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