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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退是没有出路的——里根政府在海洋法会议上的顽固立场受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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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04
第7版()
专栏:

倒退是没有出路的
——里根政府在海洋法会议上的顽固立场受挫
王士芳
第三届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几经曲折,越过重重障碍,终于在上月底通过了《海洋法公约草案》。这次被认为联合国历史上最长的马拉松会议,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果,是广大与会国,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坚持团结合作、同超级大国企图称霸海洋进行长期斗争的结果。
历时9年之久,经过反复磋商通过的公约草案,体现了第三世界国家长期坚持的要求和原则立场:即沿海国家拥有12海里的领海宽度和在领海之外建立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特别是确认“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这个公约,既照顾到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也照顾了发达国家的利益以及沿海和内陆国家的利益。因此,这是一项比较合理的能为多数国家接受的国际性海洋公约。
本来,这项公约草案,原定在去年3月或8月举行的第十次会议上通过。由于刚上台的里根政府节外生枝,借口要等它重新审议公约草案后再予以通过,会议才延至今年举行。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当时本着通过协商解决争端的和解精神,接受美国的要求,同意在下次会议上听取美国的修改意见。但同时,它们也强调指出:任何企图对公约草案作原则性修改的建议都是不能接受的。但是,里根政府经过一年的审议,在3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次海洋法会议上,提出一份对公约草案要作230项修正案的“绿皮书”。对此,“77国集团”主席、秘鲁代表阿尔瓦罗·德·索托指出,美国的“绿皮书”违背了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海洋法宣言精神,它企图把国际海底管理局降低为仅仅是一个制定规章或颁发开采执照的机构,而无权控制开采活动;它不同意国际海底管理局是一个行使权力的决策机构,反对工业发达国家有义务向管理局和发展中国家转让开采技术。总之,美国的目的,正象《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透露的,“是要获得自由地从世界海洋开采海底矿藏的权利,所得利益悉归开采的公司和国家”。因此,德·索托郑重声明:“77国集团”不能接受美国的修正案。
美国的这种立场也遭到其他与会国的批评,甚至某些发达国家也表示了不满。英国《泰晤士报》说:“即使那些同情美国的西方国家,也对里根政府表示的赤裸裸的自我利益和强硬的策略感到为难”。
里根政府为了摆脱在会议上的孤立处境,便略微改变一下态度。它降低了原先的某些要求,放弃了部分的修正案。与此同时,第三世界国家和一些发达国家也提出了不少修改建议,并作了一些妥协,为会议最终通过公约草案铺平了道路。
应该指出:里根政府的立场虽然有了些改变,但没有进一步前进。它仍然坚持要对公约草案中有关开采深海海底资源的条款进行6处修改,并声言如不这样作,它就不批准草案。这6处修改是什么内容?《泰晤士报》说,无非是两点:1、美国实际上是要不受控制地开采深海资源;2、美国对拟议中的国际海底管理局的活动拥有否决权。简言之,美国企图否定国际海底区域是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原则。
还必须指出:对于目前的《海洋法公约草案》关于开采海底资源问题内容,过去美国尼克松、福特和卡特三届政府都没有坚持根本对立的态度。因此,现在里根政府采取的立场,等于否定了前三届美国政府所持的立场,这不能不被认为是一种倒退行动。与此同时,里根政府还声言,准备在它的修正案被拒绝后,即同英国、法国、西德和意大利等7个工业发达国家,在会议外缔结一项与公约草案相对抗的“小条约”。
据《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透露,“某些国务院和实业界官员相信:即使没有条约(即《海洋法公约草案》)也妨碍不了海底采矿。因为美国可以同其他工业化西方国家签订一项单独协议,以保护采矿业的投资”。一位前美国政府参加海洋法会议谈判的负责代表也说:某些里根政府的官员对签订一项好的条约兴趣不大,他们宁肯没有任何条约。这就泄露了里根政府为什么这样固执己见,而同第三世界国家顶牛的天机!现在,美国在海洋法会议对这个公约投票中投了反对票,这说明要维护各国对国际海底区域矿藏的开发的权利,维护公约的宗旨和原则,从而建立新的海洋法律秩序,还要继续进行斗争。
但《海洋法公约草案》的通过表明,里根政府低估了第三世界国家的力量。正象海洋法会议主席、新加坡代表许通美一年前预言的:不管美国怎样反对,《海洋法公约草案》“将于明春通过”。现在,预言终于成为现实。它雄辩地证明:任何国家企图重施一个世纪以前的炮舰外交的故技,而漠视第三世界的合法利益,肯定是行不通的。只有采取和解合作的精神,通过协商谈判才有可能解决一切国际争端。(附图片)
(原载英国《泰晤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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