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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企业领导制度经验交流会强调办好企业根本原则 党委集体领导 职工民主管理 厂长行政指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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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03
第2版()
专栏:

健全企业领导制度经验交流会强调办好企业根本原则
党委集体领导 职工民主管理 厂长行政指挥
据新华社北京电 全国健全企业领导制度经验交流会强调指出,“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厂长行政指挥”是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的根本原则,全面贯彻执行这一根本原则,建立又有民主又有集中的企业领导制度,是完成党的十二大、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
1981年,党中央、国务院总结我国企业领导制度的实践经验,相继颁发了《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三个重要文件。这次会议着重交流和总结了各地工交企业贯彻执行这三个条例的经验,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这次会议是国家经委、中央组织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于12月19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的。参加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工交部和经委、总工会的负责人,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部分工业城市的党政领导干部、部分企业的党政和工会干部共250多人。
中央书记处书记胡启立、候补书记郝建秀、国务委员张劲夫,以及全国总工会主席倪志福、中组部副部长曾志、国家经委副主任袁宝华等,出席了会议的闭幕式。郝建秀、张劲夫分别在会上讲了话。他们强调指出,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三个条例,是我国经济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三个条例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必须结合起来全面贯彻,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新鲜经验,使之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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