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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吸收农民入股 增加民办因素 江苏加快农村供销社体制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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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08
第3版()
专栏:

扩大吸收农民入股 增加民办因素
江苏加快农村供销社体制改革
本报讯 通讯员苏龙、记者朱维群报道:中共江苏省委和省人民政府不久前决定,加快全省农村基层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步伐。
为了摸索改革的经验,早在1981年底省委就派出工作组协同江都、江宁县委进行将基层供销社恢复为农民合作商业性质的试点。一年多来主要进行了五个方面的改革:一、清理了三十多年来农民加入供销社的股金,将红利结算给本人,在取信于民的基础上发动农民扩大入股,加强了供销社的群众性;二、召开社员大会民主选举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建立向群众及其代表的报告制度,使民主管理得到实现;三、扩大基层供销社自主权,将财产添置权、建筑和修理批准权、残损商品削价权等适当下放,改变了过去无偿调拨基层社资金的规定;四、改革了过去在基层社一级核算和统负盈亏的制度,划小核算单位,加强经济责任制,克服平均主义;五、改革过去由基层供销社管理农村集体商业的体制,对以往平调集体商业的资金、房产、人员作了清查并退回一部分,变“婆媳”关系为“妯娌”关系,一起受县供销社的领导,发展了农村商业多成分、多渠道并存的局面。
目前两个试点县入股农户都达90%左右。清股、扩股后农民更加关心和爱护供销社了,职工服务态度、企业管理水平都有较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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