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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清退的必须清退 绝不能姑息迁就 沈阳市纪委通报刹住“农转非”和劳动调配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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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07
第3版()
专栏:

该清退的必须清退 绝不能姑息迁就
沈阳市纪委通报刹住“农转非”和劳动调配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本报讯 最近,中共沈阳市委纪委就共产党员于成蛟、石新业、陈宝库等人,利用职权为子女、亲友调动安排工作和“农转非”等严重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在有关组织对他们进行严肃处理后分别发出通报,希望各级党委和纪委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讨论,吸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刹住各种不正之风。
1980年9月,沈阳市市内电话局党委常委、副局长、局机关党总支书记于成蛟,听到邮电部门部分集体制职工要转为全民制职工的消息,便找市邮政局人事科负责人,要求帮助把在市电子计算机配件厂工作的女儿(集体制工人)先调入市邮电局。其女被安排到沈河区邮电局做译电员(集体制工人)。同年11月,省邮电局下达了邮电部门集体制职工转全民制职工的指标,于成蛟得知其女儿因转到邮政部门时间短,不够转全民的条件,又以他曾被错划右派、孩子受株连为由,为女儿多次进行活动,使女儿由集体制职工变为全民制职工。
于成蛟借落实政策之机,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他犯错误后,作了认真检查,态度较好。沈阳市市内电话局党委讨论决定,经市委批准,给予于成蛟同志撤销局党委常委、局机关党总支书记职务的处分,并建议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省邮电管理局党组决定,给予于成蛟同志行政记大过的处分);将其女儿退为集体制职工。对参与此事的其他有关人员,也分别作了处理。
1975年以来,沈阳市劳动局计划科副科长、共产党员石新业,利用职权先后为亲友及亲友子女52人调动、安排工作,其中严重违反劳动调配政策的有22人,内有4人是石新业明知其弄虚作假,却仍予办理,甚至还帮助出谋划策。
更为严重的是,石新业还借办理调动、安排工作之机收受贿赂。从1976年至1982年5月,石给14人办理了调转工作,接受贿赂现金200元,还有大米、女棉袄、女布凉鞋、木床等物品。石还先后接受11人送的毛料、男皮鞋、大米、白面、香油、烟酒、糕点、水果等20余种物品,并应邀吃请4次。
沈阳市人民政府机关党委纪委决定,经机关党委批准,给予石新业开除党籍的处分,并建议行政撤销其副科长职务。对违反劳动调配政策调入的人员,由有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原沈阳市于洪区解放公社粮管所粮管员陈宝库,在落实有关政策,办理“农转非”期间,不顾党纪国法,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先后给120多名职工、300多人出了121份假证材料,使12户47人非法办理了“农转非”。
陈宝库不查历史凭证,给一个党支部书记的六名家属出了1963年以前在农场吃过商品粮的假证;明知一个粮管所负责人的家属没吃过商品粮,却弄虚作假证明其爱人和三个孩子在1969年以前吃过商品粮,使这些家属被批准了“农转非”。更严重的是陈宝库采取伪造粮食底卡,涂改粮食单据,更改吃商品粮年限的手段,为一些领导的家属办了“农转非”。
陈宝库错误性质严重,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经组织批评教育,对错误有所认识,并有一定悔改表现。为严肃党纪、端正党风,挽回影响,最近,中共于洪区委常委讨论决定,给予陈宝库开除党籍处分。对由陈宝库提供假证,被批准“农转非”的人员一律纠正,改回吃农业粮,并责令有关人员分别作了检查。
中共沈阳市委纪委在通报中提出三条意见:一是各级党委和纪委,要以通报的典型为反面教材,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实际,进行讨论。有这方面问题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把问题说清楚,主动检查纠正。二是各级党组织要有一名主要领导抓这一项工作,抽调得力干部,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尽快把非法“农转非”的底数摸清,该立案调查的要迅速立案调查。对已查清的,要按省委有关规定,该清退的抓紧清退,绝不能姑息迁就,搞“下不为例”,或拖延搪塞,不了了之。对违纪党员干部,该给纪律处分的,一定要处分,不能包庇袒护。三要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对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坚持按政策办事,对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敢于揭发和斗争的好人好事,要给予表扬和支持。对于利用职权,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贿受贿,执法犯法,影响很坏的党员干部,要公开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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