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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善承包制上下大力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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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05
第2版(经济)
专栏:

在完善承包制上下大力气
本报评论员
配套、完善、深化、发展企业承包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今年经济工作必须抓好的四件大事之一。新春伊始,正当承包制在全国更大面积生根、开花之际,国务院发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这对于承包制的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使之在企业改革以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更大作用,无疑将收到“插秧的雨,行船的风”一般的积极效果。
去年春天以来,承包制从企业改革多种思路的分析、比较中被优选出来,重新成为搞活企业、深化改革的一种主导模式,表现出中国人民这一伟大创造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但是,我们也应承认,承包制确实存在着一些如理论界指出的不够规范、不够科学的地方。例如,发包主体、承包主体谁更合适,承包基数、递增比例讨价还价,负盈容易、负亏很难等等。现在,作为九年多企业改革历史经验科学总结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对承包制的上述弱点和不足,提出了既在理论上站得住,又在实践中行得通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和解决办法,相信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企业,都会以欢迎的态度、喜悦的心情,认真地学习研究、贯彻执行。
当前,配套、完善、深化、发展承包制的形势很好。这不仅表现为国有企业中已有80%实行了承包经营,广大企业经营者和理论工作者正一道研究解决承包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而且表现为今年第一个月全国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实现利税与上缴利税比去年同时增长15.8%和10.4%,其中承包制推行得好的吉林、河北、黑龙江等15个省、区,实现利润增长竟在30%以上。但是,面对大好形势,我们各级领导同志,还需清醒头脑,集中精力,精心指导。这样才能保证承包制健康地发展,使它在普遍推行中不“串味”、不“变形”、不“走调”。例如不宜提那些带有“大轰大嗡”、“一刀切”味道的口号和指标,主观地规定“今年必须有多少个企业实行承包”,“承包必须在哪一天搞完”,这样做实际效果不一定好。不应忘记,承包制并非深化企业改革的唯一形式,一些企业搞租赁经营、资产经营、股份经营效果不错,应该支持、鼓励他们继续搞好。
又如,完善承包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变短期承包为较长期承包。这涉及到一些承包合同条款的调整,一定要按《暂行条例》的规定协商解决,切不可不经过法定程序和发包方、承包方的一致同意,就擅自修改、终止或废除承包合同。领导部门和领导同志注意维护承包合同的严肃性和政策的稳定性,这一点十分重要。
还有,在承包中引进竞争机制,这是完善承包制的一项重点工程。但是,实行竞争承包并非没有阻力。有的发包方囿于部门利益甚至个人私利,抬出种种理由,不愿意实行招标承包;实在推拖不过去,就事先圈定投标者范围,搞“内定”中标人。还有个别地方,以实行招标承包为借口,随意中止原来的承包合同,把不顺自己心意的经营者赶下台去。凡此种种,既不能真正打破“一对一”谈判僵局,也不能使承包基数和增长比例客观、合理,更不利于善经营、会管理的人才脱颖而出。对这些妨碍实行竞争承包和败坏竞争承包声誉的情况,各地区各部门似应引起充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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