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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丰等进出口贸易行诈骗国家巨额资财 大奸商钱灏如沈尔昌徐为勋等七人被捕 其中一家就非法获得暴利一百五十亿元以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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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2-08
第2版()
专栏:

天津泰丰等进出口贸易行诈骗国家巨额资财
大奸商钱灏如沈尔昌徐为勋等七人被捕
其中一家就非法获得暴利一百五十亿元以上
天津市私营进出口贸易业奸商泰丰进出口贸易行总经理钱灏如、出口部经理沈尔昌、进口部经理徐为勋,丰昌行经理李蔚青、副理兼会计麦君麟,辛中公司经理张吉云、副理黄培生等七人,一贯用卑鄙手段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偷窃国家经济机密,大量诈骗国家资财,并非法逃汇、套汇、捣卖黄金、美钞,开设“地下钱庄”,获取巨额暴利。在反行贿、反偷税、反诈骗国家财产运动开展后,钱犯等不仅拒不坦白悔过,反而隐匿罪证,抗拒运动。经天津市节约检查委员会调查属实后,已由市人民法院把钱灏如等七犯一并逮捕,将依法严惩。
泰丰进出口贸易行是一九四九年三月开业的,丰昌行和辛中公司则是解放前成立的,都没有什么资金。这些奸商们打着贸易行的招牌,玩弄投机手段,通过旧的同学、同事、“把兄弟”关系,收买中国银行天津分行的留用人员,骗取国家贷款,牟取暴利。沈尔昌、麦君麟两犯,就是用这种卑鄙手段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放款股副股长蔡秉衡、放款股质押组组长赵学恭勾结上,使蔡、赵两人变成他们在国家经济机关的“坐探”,骗取大量贷款。总计三年来,泰丰贸易行就骗取中国银行贷款二百九十亿元,丰昌行骗得贷款三十二亿元。泰丰贸易行仅出口花生米一千二百吨,向中国银行贷借一笔美金折合人民币六十亿元,除出一切费用和银行利息等,即获暴利十五亿元。
泰丰贸易行并利用业务上的方便,大量诈骗国家的资财,套用公款。如一九五一年九月他们代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后勤部进口一批橡胶时,许可证上是三百长吨,实际上该行只交了三百公吨,把多出的三·七二八公吨用高价卖给了其他橡胶厂。他们除在这批货上获取暴利十四亿一千万元外,货物本来规定在天津大沽坝交货,后来改在上海黄浦卸货,沈犯尔昌等竟丧心病狂地仍按原定在天津卸货的情况多收保险费港币二十二万五千九百多元,约折合人民币九亿多元。又如北京粮食公司托他们代购麻袋的定金二十二亿多元,虽早于一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付清,言定三个月内交货,可是他们竟迟至一九五一年一月才交清货物,长期套用了公款。这批奸商另一个牟取暴利的办法,是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盗窃国家经济机密。如辛中公司奸商张吉云、黄培生,曾利用封建的“把兄弟”关系,勾引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外汇管理科科长倪邦逵(留用人员,已被捕),并通过倪的关系,拉拢天津对外贸易管理局进口组组长林观善(留用人员,因其他贪污案被捕),大量盗窃经济机密。倪、林二犯曾把外汇牌价的变动趋势、出进口货物的限价与利润、内部刊物出进口商情等给张吉云看,张犯等得知这些情报后,就投机倒把,获取暴利。
沈犯尔昌等更进行大量的逃汇、购买黑汇等非法行为,泰丰贸易行经常派人到汉口、广州、上海等地买入黑汇,并不断在出口物资中夹带大批美钞去香港。据不完全统计:泰丰贸易行一九五○年以后逃汇数字竟达港币一百六十八万四千三百九十元;辛中公司私自揽收外汇,经营黑汇等勾当也有港币十五万元之多。此外该公司竟公然开设“地下钱庄”,仅在一九五一年内即付出利息八亿之多。
奸商沈尔昌、麦君麟、张吉云等运用这些非法手段,三年来获得大量暴利。据初步估计:泰丰贸易行近三年来所获的暴利,约在一百五十亿元到二百亿元之间。辛中公司张吉云等已经供认他们这个公司所获暴利达四十多亿元,仅一九五一年盈利就有人民币三十一亿元。丰昌行所获的非法利润,一时无法计算;仅近两年来,该行任意挥霍支出的款项就有七亿四千万元。
此外,泰丰贸易行钱灏如等还把大部资金陆续逃到国外,仅上述所逃的港汇一项,按目前牌价计算,即达人民币六十六亿多元。
在这三年中,沈犯等为了顺利地诈骗国家资财,通过他们在国家机关的代理人赵学恭、蔡秉衡、倪邦逵、林观善等所腐蚀、拉拢的干部,至少有四、五十人。除经常请客、送礼、玩舞女、嫖妓女外,仅丰昌行行贿的数字,据不完全统计,在一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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