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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猎者,住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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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05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偷猎者,住手!
喻芳 钱江
这场密林中的悲剧,发生在云南省南滚河自然保护区。
今年1月,在沧源县的一个山头,发现一只被猎杀已久的野象;6月6日,在同一地区的河边上,又发现一头被枪杀的野象。
两起珍稀动物遭猎案,引起县公安局的重视。7月下旬,终于案情大白,两头大象都是班洪乡村民班林生一人杀害的。
班林生过去曾因偷猎马鹿等动物,被森林警察抓获,课以罚款。但他竟扬言要猎杀更大的动物。去年春天,他伙同村民赵某进入自然保护区放牧,发现一头母象,两人用随身携带的铜炮枪瞄准大象各开一枪。受伤的大象跑出200米后倒在山凹里。数月后,班再次伙同村民李某入禁猎区打猎。他们又发现一头亚洲象。班要李举枪射击,李见是大象,便拒绝开枪,班一意孤行,举枪便打,野象中弹后跑出1公里外死去。
7月26日,公安机关将班林生逮捕。
在侦察过程中,公安人员还发现有人杀害亚洲虎的线索,跟踪追查。最后查清凶手是班老乡村民王玉良。他在寨子外两公里处林中设夹,夹住一只老虎。虎啸震天,王即扛猎枪前往,开枪将虎打死。王将虎皮、虎骨卖得1万多元。8月9日,王玉良被依法逮捕。
沧源县副县长李沛就此事说,南滚河保护区自1980年建立以来,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很有成效,野象已达数十头,亚洲虎也恢复了种群。尽管这些野象每年要吃掉10万斤左右粮食(按被毁庄稼折合),老虎要吃掉100多头牛羊,但保护区周围的群众都深明大义,不愿伤害它们。班林生、王玉良这样的人是极少数,他们触犯刑律,当然要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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