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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公司”非法集资案清查清退工作基本结束清退款总比例达90%以上,绝大多数投资者满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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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07
第1版(要闻)
专栏:

  “长城公司”非法集资案清查清退工作基本结束
清退款总比例达90%以上,绝大多数投资者满意
本报北京10月6日讯新华社记者郑庆东、本报记者陈维伟报道:记者从国家有关部门获悉,在社会上产生很大反响的北京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非法集资案查处工作已近尾声,除个别省份外,整个清查清退工作基本结束。截至目前,绝大多数投资者均已按清退比例领回了集资款,全国清退款总比例达90%以上。
据了解,从1992年6月起,“长城公司”先是在海南、继而扩展到全国17个城市,以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名义和年息24%的高利补偿为诱饵,非法进行集资。“长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共集资10亿多元,投资者达10多万人。其中个人集资款占集资总额的93%,单位集资款占7%。“长城公司”这一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并在国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今年4月,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工商检查组,对“长城公司”这一活动实施检查。全国各有关地区也相继成立了检查组,对“长城公司”分支机构实施检查,并监督其开展清退集资款的有关工作。
李鹏总理和朱镕基副总理对“长城公司”非法集资案的清查清退工作非常重视。据介绍,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各地政府直接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通力合作,清查清退工作进展顺利。清退集资款的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清退工作已于7月上旬全部结束,第二步清退工作目前也已基本结束。
从已完成清退和已开始清退的地方来看,各地投资者情绪都比较稳定。绝大多数投资者和非投资者对清查清退工作表示满意,认为只有在政府的监督下,才会有这样好的结果。很多投资者取回款后,或买国库券,或存入银行。不少投资者对政府果断查处“长城公司”非法集资表示理解和支持,对政府花费人力、物力组织清退,使群众少受损失表示感谢。
另据了解,沈太福及与此案有关人员涉及的贪污、行贿、受贿等问题,正由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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