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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壤市特别军事法庭 公审美国间谍李承烨等十二名叛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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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8-10
第4版()
专栏:

平壤市特别军事法庭
公审美国间谍李承烨等十二名叛徒
【新华社平壤八日电】据朝鲜中央通讯社报道: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组成的平壤市特别军事法庭,在从八月三日到六日的四天中,公审了充当美帝国主义间谍、阴谋组织武装暴动、企图颠覆共和国的卖国匪帮李承烨、赵一明、林和、朴胜源、李康国、裴哲、孟钟镐、赵镛福、薛贞植、白亨福、尹淳达、李源朝等十二名叛徒。
主持特别军事法庭的裁判长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裁判所所长金益善担任。判事为朴京浩和朴龙塾。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所检事副总长金东学,检事李昌浩、金允植和五位律师参加公审,出庭做证的有十多人,前往法庭旁听的平壤市各界人士有一千多人。在公审进行的四天中,平壤市通衢大道的扩音器前面站满了人,他们怀着对人民公敌的切齿痛恨,收听着这一正义审判的实况广播。
特别军事法庭在庄严的气氛中开庭后,判事朴京浩宣读了对李承烨等十二名叛国匪徒提起公诉的起诉书。起诉书详细地控诉了李承烨匪帮充当美帝国主义间谍、阴谋颠覆共和国的严重叛国罪状。起诉书根据确凿事实和在最高裁判所军事裁判部对李承烨匪帮进行预审时叛徒们的供词证明:李承烨匪帮的叛国阴谋,是美帝国主义对朝鲜的侵略行为的一部分。
起诉书指出:一九四五年“八·一五”朝鲜解放后,美军在南朝鲜登陆之初,就开始利用潜入共产党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做它的走狗,进行旨在推翻朝鲜人民政权的阴谋活动。一九四六年二月,美国特务机关收买了当时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政治委员李承烨和共产党机关报“解放日报”的编辑局长赵一明等叛徒,为它进行间谍活动,并指令李承烨作间谍的头子。
李承烨供述,他在一九四六年二月和美军驻南朝鲜司令陆军中将霍奇的政治顾问美军军官勃茨契建立了联系,他保证支持美国的政策。
叛徒赵一明供述他和李承烨建立关系的情形说:“一九四六年二月下旬的一天,那个把我介绍到美国特务机关的美军宪兵队的詹逊带着他的翻译到“解放日报”社来找我,要我忠实地执行和他约定的间谍活动任务,并指示我今后和李承烨取得联系,在他的指导下提供机密材料。一九四六年二月底,我向李承烨报告了詹逊的指示,和李承烨约定提供党内的情报。”
起诉书指出:叛徒们从一九四六年三月开始,利用他们在党内的地位和职权,顺从美帝国主义从内部瓦解党的阴谋,不断地把共产党中央及地方的组织系统和党内的一切情况提供给美国特务机关。
李承烨从一九四七年五月开始,和美国国防部派到南朝鲜美军军政厅担任政治顾问(其后又在美国大使馆任职)的诺布尔直接联系,进行活动。李承烨供称:“我在一九四七年五月,在(汉城)西大门警察署,和当时任美军军政厅政治顾问的诺布尔会了面。当时,诺布尔说:美国并不打算侵略朝鲜,但是,北朝鲜的赤色政权和劳动党却积极反对美国。像你这样的爱国人士们,如果纠合左翼、右翼和中间势力,在朝鲜建立统一政府,是能够成功的,美国将积极援助你。我当时认为依靠美国的强大力量,的确可以成功,因此我答应参加诺布尔的政治活动,并根据他的指示,和勃茨契断绝联系,而和诺布尔建立了直接的联系。”
一九四八年七月,李承烨将要到北朝鲜来时,曾在汉城德姓宫后面美国大使馆官员的住宅和诺布尔会面。诺布尔指示他:“到平壤以后,具体研究北朝鲜社会真相,做好进行政治活动的准备。”
起诉书指出:李承烨按照美国特务机关的指示,来到朝鲜北部后,为了建立间谍网,和赵一明秘密讨论,拉拢共谋者。一九四八年八月,李承烨为了开辟向诺布尔提供情报的联络线,和赵一明一起,吸收了当时在海州市任市立第一印刷所副所长的朴胜源。同年十一月初旬,他们又在和汉城美军特务机关CIC顾问安德伍德、美军军官罗宾逊及美军军政厅新闻处舆论局局长薛贞植联系之后,吸收了海州市第一印刷所的编辑委员林和。
一九四八年九月初旬,李承烨在朴宪永家中,和诺布尔派来的安永达会面,约定把情报通过赵一明送给海州的朴胜源,由朴胜源交给安永达,再转给诺布尔。同年九月中旬,安永达带着李承烨交给他的情报材料回到南朝鲜去。
赵一明供认,在一九四九年十月,李承烨连续好几次把关于朝鲜劳动党和共和国政府的内部情况、人民经济统计数字等情报有系统地提供给美国特务机关。
起诉书指出:李承烨匪帮按照美国特务机关的指示,积极活动,搜集美军和李承晚“北进计划”所需的军事情报。一九四九年四月,匪徒们为美国特务机关搜集和提供了关于朝鲜人民军的兵力、驻扎位置等重要军事机密的情报。一九四九年九月,李承烨借着到黄海道检查党的工作的机会,巡视了整个的三八线地带,搜集了关于警备队的兵力、火力配备和驻扎位置等军事机密的情报。一九四九年,李承烨匪帮还曾搜集了关于银波山战斗情形的军事情报。李承烨把这些情报都送给了诺布尔。
起诉书指出:美帝国主义的“北进计划”,其目的不只是要侵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而且是要侵略苏联和中国。一九五○年二月,李承烨和在诺布尔指使下的美军远东司令部航空情报官员、在汉城专事对北朝鲜进行军事间谍活动的美军上校尼柯尔斯,及间谍分子赵镛福取得了联系。
被告白亨福供称:“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下旬,我曾在李承晚政府内务部治安局我的办公室里,和美军上校尼柯尔斯讨论过对北朝鲜进行间谍活动的问题。那时,尼柯尔斯对我说:‘对于美国来说,朝鲜作为剌探苏联、中国及各卫星国机密的焦点的价值,比它本身领土的价值更大。被三八线分开而居住在南北朝鲜的都是朝鲜人,这就是进行间谍活动最有利的条件,’……”。
李承烨和赵镛福取得联系后,在从一九五○年二月到同年四月的期间,曾先后在劳动党中央李承烨自己的办公室里和平壤市南山里李承烨自己的家里,和赵镛福会面三次,把关于朝鲜人民军空军的军事情报和关于朝鲜劳动党内部情况的机密情报交给赵镛福转送给美军特务机关。
李承烨供称:“一九五○年五月十日,我在党中央我的办公室里,和安永达、赵镛福一起讨论过关于执行诺布尔指示的问题。讨论结果,我继续在平壤搜集党和政府的机密;安永达回汉城,潜入党新派遣到南部的指导部,负责经常向诺布尔提供情报,并对指导部的干部们进行了解;白亨福潜入共和国的内务机关,保护美国及李承晚政府派到北朝鲜来的间谍,并在和我的联系下负责搜集情报;赵镛福回到汉城去,和安永达一起工作。……”
起诉书指出:李承烨和他的同谋者们,从“八·一五”以后,就利用朴宪永的领袖欲,为了恢复资本主义的乐园和剥削的自由,而依靠美帝国主义的帮助,进行建立卖国政权的罪恶活动。被告李康国供称:“我在‘八·一五’以后,一直希望在朝鲜建立为美国所支持和援助的政权,因此和朴宪永一起进行活动,参加建立‘朝鲜人民共和国’的阴谋。”李承烨、赵一明、林和、李源朝等叛徒也都供认:他们参加了在这样的目的下企图建立所谓“朝鲜人民共和国”的阴谋活动。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朝鲜祖国统一民主主义战线为了和平统一祖国而提出了实行全国总选举的方案。美帝国主义企图在这个时期镇压民主运动,便指使李承烨匪帮破坏党的组织。诺布尔并指示安永达煽动劳动党员和民主人士抓紧时机,准备暴动,以便造成使敌人易于破坏南朝鲜民主力量的条件。
起诉书指出:李承烨供认,在一九五○年七月初旬,他曾在汉城经由安永达接到诺布尔的指示。指示内容是继续加强间谍活动,将来要利用美军在仁川、元山登陆的时机,在人民军后方,和美军相呼应,制造暴动。
一九五一年八月末,李承烨得到了敌人企图在元山、安州登陆的情报后,便企图利用这个机会策划武装暴动。他料想美军的秋季攻势将造成战争局势的突变和伴随而来的混乱状态。他企图利用这个时机,制造武装暴动,以颠覆共和国政府。为此,他把自己的心腹裴哲、朴胜源、林和召集到他的办公室,商讨组织武装暴动。
被告林和供述这个会议的情形称:“李承烨说:美军的秋季攻势将造成军事情势的突变,伴随着这种军事情势,必将造成像第一次撤退时期那样的混乱状态。利用这一时机,组织武装暴动,就可以很容易地推翻党和政府。在那天的会议上,我和裴哲、朴胜源完全赞成李承烨的意见。在那天的秘密会议上,还决定动员金刚学院的学生及武装部队做为暴动的部队”。
从此,匪徒们就积极策划颠覆党和政府的阴谋。一九五一年九月初旬,李承烨又召集了一次秘密会议,讨论了准备武装暴动的势力及其指挥成员问题。被告赵一明供述这次会议的情形称:“为了在美军进攻时依靠美军的军事援助而组织暴动,决定建立指挥暴动的司令部,由李承烨任总司令,由我与林和做政治和宣传的负责人,由朴胜源任参谋长,裴哲为军事组织负责人,金应彬为指挥暴动的负责人。那天的会议还讨论和决定了在武装暴动时动员和集结力量的问题。……”
李承烨和裴哲、朴胜源等为了迅速扩充其武装力量,派了他们的心腹金应彬、孟钟镐等充任金刚学院的院长和负责干部。
起诉书指出:李承烨匪帮为了配合美军的秋季攻势,而阴谋制造暴动,以颠覆共和国,进行了一切准备工作。但是,人民军队强有力的战斗使他们所期待的美军秋季攻势被挫败了。
为了建立一个像铁托匪帮一样的政府,匪帮们曾于一九五二年九月初旬,在朴宪永的住宅举行了他们很久以来想建立的“新党”和“新政府”的组织会议。被告李承烨供称:“一九五二年九月第一个星期日,我在朴宪永住宅的会客室里,和裴哲、赵一明、林和、朴胜源、尹淳达等一起讨论并决定了在现在的共和国政府被推翻后,我们将建立的‘新政府’和‘新党’的领导者的名单。‘新政府’的 ‘首相’是朴宪永,‘副首相’是朱宁河、张时雨,‘内务相’朴胜源,‘外务相’李康国,‘武力相’金应彬,‘宣传相’赵一明,‘教育相’林和,‘劳动相’裴哲,‘商业相’尹淳达。‘新党’的第一书记由我担任。……”被告朴胜源供称:我们是要颠覆共和国的人民民主制度,建立拥护资本家、地主利益的资产阶级民主政府。
起诉书指出:李承烨匪帮的实际叛国行为,是为了替美帝国主义进行间谍活动,破坏和削弱南半部的民主力量,组织武装暴动,颠覆共和国政府。这是美帝国主义对朝鲜的侵略行为的一部分。这一事实已在本案的预审中判明了。
起诉书宣读毕,即分别审讯被告赵一明、朴胜源、林和、白亨福、赵镛福、李承烨、李康国、裴哲、孟钟镐、尹淳达、李源朝、薛贞植十二名叛国匪徒。
李承烨——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前书记兼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人民监察委员会前委员长,一九三四年,在釜山刑务所写悔过书,背叛革命。一九四零年,在仁川警察署宣告“转变思想”,从一九四一年五月起,充当仁川市粮食配给组合理事。一九四五年“八·一五”朝鲜解放后,李承烨隐瞒自己的丑恶历史和身份,钻进革命队伍,篡据党、政重要职位,进行叛国活动。一九四六年二月,加入汉城美国特务机关充当间谍,和赵一明一起,在汉城进行间谍活动。来北朝鲜后,仍和赵一明一起,先后勾结了朴胜源、林和、安永达、赵镛福、白亨福、李康国等间谍分子,经常搜集党和共和国政府的军事、政治、经济情报,提供给美国特务机关。又勾结安永达和赵镛福等,进行破坏和削弱南朝鲜民主力量的活动。一九五零年三月二十七日,指使同谋者安永达、赵镛福向李承晚伪警察机关检举了朝鲜劳动党中央政治委员金三龙、李舟河。以特务暗杀手段杀害了党的许多干部和无辜人民。与同谋者李康国、赵一明、朴胜源等一起,策划煽动人民脱离党和政府的阴谋,并任用、组织和指导叛徒和不纯分子,把他们安置在党和国家机关的重要职位上,扩大自己的势力。一九五零年七月和一九五一年八月,先后依照美国特务诺布尔的指令,阴谋组织武装暴动、阴谋颠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赵一明——文化宣传省前副相。一九三四年背叛革命,充当日本帝国主义的走狗。“八·一五”以后,又在一九四六年二月加入美国特务机关。在从一九四六年三月到一九四七年九月的期间,和李承烨一起,向美国特务机关提供了五次关于党的内部情况和其他情报。自一九四八年八月起,和李承烨一起,系统地向美国特务机关提供情报。一九五零年七月,在汉城和李承烨同谋,在义勇军内部组织特务机构,杀害妨碍他们叛国行动的干部。参加李承烨所策划的武装暴动阴谋。为了扩大其叛国集团的力量,拉拢文化宣传省内的一些不纯分子,并唆使李源朝集结文艺总同盟内的不纯分子。
林和——朝苏文化协会中央委员会前副委员长。“八·一五”以前曾充当日本帝国主义的走狗。“八·一五”以后,加入美国特务机关。自一九四五年十二月起,即在和薛贞植的联系下,向美国特务机关提供党和文化团体的情报。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以后,在李承烨指导下,进行间谍活动。并参加李承烨的政治阴谋和武装暴动阴谋活动。
朴胜源——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联络部前副部长。在李承烨指导下进行间谍活动,并参与组织叛国的政治活动和武装暴动阴谋,企图以暴力手段颠覆共和国政府。
李康国——前北朝鲜人民委员会外务局长,被捕前为贸易省一般制品收入商社社长。他是共产主义的叛徒。一九三五年从德国柏林大学毕业回国时,在美国纽约和美国特务克罗里勾结,决心充当美国特务机关的走狗。一九四六年九月,加入南朝鲜的美国特务机关,进行间谍活动。一九五一年七月起,和李承烨的间谍网取得联系,继续出卖国家机密,并参与李承烨的政治阴谋。
裴哲——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联络部前部长。在朴宪永、李承烨影响下,从一九五一年八月起,利用他的职位,进行武装暴动阴谋和扩大叛国集团势力的罪恶活动。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为掩饰李承烨的腐败生活,指使孟钟镐、尹淳达杀害无辜妇女和人民。
尹淳达——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联络部前副部长。组织以暴力颠覆共和国政府的叛国阴谋团体和指挥部,进行叛国的政治阴谋活动和屠杀行为。
李源朝——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鼓动部前副部长。参加李承烨的叛国阴谋,并为扩大其势力而进行政治策划。
白亨福——李承晚伪政权内务部治安局查察科中央分室长。曾先后充当日本帝国主义和美帝国主义的特务,镇压民族解放运动。参加李承烨的间谍网,进行间谍活动。
赵镛福——人民监察委员会前高级监察员。按照美帝国主义和李承晚警察特务机关的指令,在李承烨指导下,进行间谍活动。
孟钟镐——朝鲜人民游击队第十支队前队长。参加李承烨颠覆共和国政府的阴谋,从事间谍活动,并为扩大叛国集团的势力而积极活动,并为掩饰其真相,进行暴力屠杀。
薛贞植——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部总政治局第七部前部员,曾任美军军政厅的要职,参加镇压民主运动和出卖情报的叛国活动,制造叛国的反动文学作品。
在庄严的人民法庭上,这十二名叛国匪徒供认起诉书所指的罪状不讳。
接着,出庭作证的证人们在法庭上揭露了李承烨匪帮许多叛国罪恶活动的事实。证人中一个名叫车若道的,曾任李承晚伪政权的宪兵司令部警备队队长,他陈述了李承烨匪帮杀害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委员金三龙、李舟河的经过。
最高检察所检事副总长金东学发言,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刑法,论述了李承烨叛国匪帮的罪状。被告律师发言,分析了被告们的犯罪动机。被告们最后发言,一致表示他们的叛国罪行无可抵赖,愿伏国法。
八月六日下午,判事朴龙塾宣读特别军事法庭的判决书,决定将叛国罪犯李承烨、赵一明、林和、朴胜源、李康国、裴哲、孟钟镐、赵镛福、薛贞植、白亨福判处死刑,并没收他们的全部财产;尹淳达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李源朝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皆没收其全部财产。
对李承烨叛国匪帮的公审至此宣告结束。所有出席旁听的和聆听实况广播的平壤市各界人民,对特别军事法庭的判决,都表示热烈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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