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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波两国政府联合声明签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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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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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波两国政府联合声明签字
新华社11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联合声明的签字仪式11日上午9时在北京隆重举行。中国方面参加签字仪式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黄炎培、彭真、陈叔通,国务院副总理陈云、贺龙、聂荣臻,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文化部部长沈雁冰,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姬鹏飞,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杨英杰、柴树藩,轻工业部副部长宋乃德,高等教育部副部长曾昭抡,中国驻波兰大使王炳南。
波兰方面参加签字仪式的,有波兰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约瑟夫·西伦凯维兹,文化艺术部部长卡罗尔·库里卢克,轻工业部部长欧根纽希·斯塔文斯基,外交部副部长马里安·纳希科夫斯基,计划委员会副主席米奇斯瓦夫·莱什、布莱斯瓦夫·斯特鲁泽克,高等教育部副部长欧根尼亚·克拉索夫斯卡,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弗朗齐歇克·莫德日夫斯基,外交部部务委员会大使衔委员尤利乌什·卡茨—苏希,波兰驻华大使基里洛克。
周恩来总理和西伦凯维兹主席分别代表双方在联合声明上签字。签字后,双方亲切握手并举杯互相祝贺。(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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