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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肃反问题上驳斥右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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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7-18
第1版()
专栏:社论

在肃反问题上驳斥右派
现在我们都公认毛主席这样的论断是正确的:在我们国家里,有反革命,但是不多了。反革命分子不多了,这是一个有重大意义的事实,它从一个重要的方面表明,我们的人民民主国家已经基本上解决了摧毁反革命势力的历史任务,走上了巩固发展的阶段。
反革命分子之所以不多了,首要的原因正是过去几年来的镇反运动和肃反运动。这本来是很容易了解的事。然而,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特别是那些企图用庇护反革命分子和成立所谓平反委员会来取得政治资本的英雄们,却竭力散布种种谬论,特别攻击1955年开始的在机关学校进行的肃反运动,说它“糟糕透顶”,根本没有成绩可言。另外一些人,或者由于在肃反运动中被斗争过,或者由于把暂时的局部的现象当作全体,也随声加以附和。为了澄清这些错误意见,对于肃反运动(主要是1955年的肃反运动)究竟有无成绩,成绩大小,必须根据事实,加以实事求是的讨论。
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是一场艰苦的、复杂的斗争。在这个斗争中,敌人是隐蔽的。正因为这样,我国人民在肃反斗争中,不但依靠专门的国家机关——公安部门——的工作,而且首先依靠广大群众的积极参加。我们认为,只有广大群众积极投入这个斗争,才能比较容易发现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也才能比较少犯错误。要错误少就得经验多,而经验是需要积累的。从这个观点出发,才能正确地估计1955年肃反运动的成绩和错误。
1955年肃反运动的成绩,有以下四个主要的方面。
第一,清查出来的反革命分子,就现在已经定案的来说,有八万一千多名(普通的历史反革命分子,由于国家采取了更加宽大处理的政策,不以反革命分子论处,没有计算在内)。在这些反革命分子里面,有美蒋特务机关派遣进来的特务间谍,有老早就潜伏下来的特务间谍,有重要的历史反革命分子,有各种各样的反革命集团。把他们清查出来,对于我国的国防和建设的安全,无疑有极大的意义。
第二,由于肃反运动,反革命分子内部日益趋向于分化和瓦解。一年多来,全国有十九万余名反革命分子投案自首,其中包括不少长期潜伏的和美蒋派来的特务间谍分子。1956年全国的反革命案件,比1955年减少了40%以上,其他刑事案件也减少很多。对于反革命活动的打击,帮助了社会秩序的安定,帮助了社会主义革命的顺利进展。
第三,在肃反运动中,还有一百三十多万人弄清楚了各种各样的政治问题,例如隐瞒参加反动组织、隐瞒反动身份、隐瞒历史上的恶迹等等的问题。不弄清楚这些问题,就很难划清敌我界限,而他们自己也将背着沉重的包袱。现在,对他们弄清了疑点,做出了结论,使他们去掉了精神负担,便于积极工作。这无论对于人民事业或者对于他们本人,都是有利的。
第四,经过肃反运动,群众比较懂得了怎样去识别隐蔽的敌人。使广大群众具有对隐蔽的敌人的警惕性,具有识别暗藏反革命的能力,不仅过去和现在需要,将来也仍然需要,因为帝国主义还存在,蒋介石集团和残余的反革命分子还存在。大家都看到6月9日报纸上的一条消息:6月7日晚上,一个特务分子在广州文化公园扔了定时炸弹。如果不是被两位青年学徒发觉,就不知道会有多少游客死在特务手里。很明显,群众的这种革命警惕性,经过肃反运动是更加提高了。
以上所说的肃反运动的巨大成绩,都是不容抹煞的。
否认肃反运动有成绩的有几种人。一种人同人民站在相反的立场上,从根本上否定肃反运动。人民认为肃反很必要,他们却认为肃反本身就是错误。人民因为肃反的结果得到了安定的社会秩序而感谢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他们则因为自己的阶级本能,在思想感情上总觉得把反革命分子搞得太狠了,而对于肃反运动和肃反运动中的积极分子,对于领导肃反运动的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心怀怨恨。这种人实际上是反革命分子的代言人。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些人,例如黄绍竑,在解放以前本来是杀人不眨眼的反革命刽子手。这样的人,对于肃反运动怎么会不竭力反对和加以污蔑呢?
另一种人承认肃反运动有成绩,却认为成绩太小了。他们说,“搞来搞去没有搞出多少反革命分子”。在他们看来,八万人的数目是太小了,值不得“小题大作”。
这种意见是错误的。首先,就是不说肃反运动给予整个反革命活动的沉重打击,也不说由于肃反运动才投案自首的十九万余名反革命分子,单是八万个反革命分子也决不是什么小事。难道一定要八十万个,八百万个,才值得我们兴师动众去肃清么?
其次,应该指出,在这八万多反革命分子中间,有相当一部分人窃据了重要部门的重要职位。例如曾经是内务部户政司司长的周维斌,原来是叛变投敌,做过日伪警察分局长而且负有血债的反革命分子。又如山西师范学院教授、民主同盟成员潘恩溥,是一个叛徒和中统特务分子。他曾经破坏内蒙古东胜旗革命运动,出卖党的负责人,致王若飞同志被捕,田得秀同志被害。又如吉林省委宣传部理论教育处处长于民一,原来是1938年混入革命队伍的中统特务。又如,公安部十局副处长张荣桂,竟是一个混入共产党十八年的特务,早在1935年他就参加了国民党反革命组织C.C.。
让反革命分子掌握了重要职务,窃据了要害部门,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敌人在我们的革命堡垒里面,埋下了按照敌人意志活动的“定时炸弹”。这些炸弹一旦爆炸,就可能给我们的国家和人民事业造成难以逆料的损失。
还应该指出:在1955年—1956年清查出来的反革命分子中,现行犯有三千八百余名之多,而且这里面还有相当数目的重要的特务间谍。
广州市第十五中学教员黄然,1955年3月经澳门的特务分子张维安、张维柱介绍,参加了蒋帮特务组织,被委任为“广州工作组组长”。他曾八次用密写、暗语等方法同特务组织联系和寄送情报。武汉市劳动局调配处会计王鹏,是蒋帮保密局的上尉通讯员,解放前干过逮捕进步学生、监视中共代表团等罪恶勾当。1949年,他在日本的“中美联合工作总部万能情报员训练班”受训,1950年就潜回大陆进行特务活动,向敌人送过密写情报多次,并阴谋架设电台。山西太原机车车辆修理厂四级工程师王孚中,骗取了先进工作者称号,审查结果竟是奉保密局太原站长田畯之命,携带电台一部,潜伏下来进行特务活动的军统特务。
有人说,在清查出来的反革命分子中间,大部分并非身居要职,也不是现行犯。但是第一,对于重要的和现行的反革命分子的危害性,不能简单地拿数字去判断;第二,没有身居要职的历史反革命分子,对于人民的危害性也决不允许忽视。
许多人都知道抗日战争时期发生的河北滦县“千人坑”大惨案,有一千二百八十名爱国同胞在这个惨案中遭到活埋。当时河北滦县日伪警察所警务股书记张占鳌,就是这次惨案的凶手。在埋人坑前面,曾经有一位妇女搀着一个小孩,跪在他的面前求饶。毫无人性的张占鳌竟一木棒把这位妇女打到坑里,然后提起孩子的两只小腿扔了下去。解放以后,他改名换姓,混进了黑龙江省龙江县的教育界,当了小学教员。
1947年蒋军侵入山东省昌邑县的时候,该县角兰乡自卫团长毕音祥,同一帮匪徒活埋和惨杀了本乡的十五名革命干部,积极分子和他们的家属,其中五个人是毕音祥直接动手杀害的。这个刽子手还惨杀了土改积极分子李永胜的全家,包括一个三岁的孩子。直到这次肃反运动,才把他从第一汽车制造厂的杂工中清查出来。
像这样万恶的凶犯,能够听任他们消遥法外吗?
这样的刽子手,隐瞒了自己的血腥的历史,甚至改了名,换了姓,混在人民内部,虽然暂时同反革命组织中断了联系,暂时隐蔽不动,但是有什么根据相信他们已经痛改前非,真正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呢?一旦他们认为时机到来,他们就会重新擦亮屠刀来对付人民。6月25日报载,山东馆陶县浮渡乡乡长申林台全家九人,有七人惨遭反革命分子杀害。行凶的主犯申孟春在敌伪时期当过伪军班长,对革命群众有过血债。这一次他只是怀疑申林台知道他的底细,就对申林台全家下了毒手。对于这样的豺狼,难道不应该在他们还没有来得及重新动手以前,就把他们清查出来么?
彻底肃清反革命,这是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之计。正因为这次肃反运动在历次的革命群众运动的基础上又得到了新的巨大的胜利,清除了大量的反革命分子,弄清楚了许多人的政治问题,我们的革命队伍更加纯洁了,所以党和人民政府才有把握作出这样的论断:反革命还有,但已经不多了。
再还有一种人说,肃反成绩的确很大,但是错误缺点更大,因而得不偿失。这种说法对不对呢?
当然,我们说肃反运动有巨大的成绩,并不是说在肃反运动中没有错误,没有偏差。肃反运动确实有错误,在极少数单位,错误还很严重。无论错误大小,有了错误就必须纠正,不能含糊。但是这些错误同上述的肃反运动的重大成绩比较起来,只能说是次要的。
肃反运动中究竟有那些错误呢?
错误的性质有两类。一类是有些单位在肃反运动中漏掉了一些本来可以查出来的反革命分子。另一类是不少单位错斗了一些好人。这些单位曾经根据一些不确实的材料,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仔细的分析,把本来没有政治问题的好人错认为坏人。还有一些人平日工作上出过容易引起怀疑的差错,肃反运动一来,这些单位的领导方面没有冷静地加以分析,混淆了工作上的差错和反革命破坏,以致把这些人当作反革命分子斗争了。
究竟为什么一些共产党员会犯这种现在看起来是不应该发生的错误呢?这是因为,反对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本来是一件难事。加以许多单位没有用最严肃的态度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因而混淆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或者把坏人当作了好人,或者把好人当作了坏人。漏掉了的反革命分子,必须继续清查,不能因为肃反有了成绩而懈怠疏忽。错斗了一些好人,伤了他们的感情,损害了他们的名誉,使其中一些人暂时地同党和政府疏远了,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某些环节暂时地受到了一定的损失,对于这种错误必须坦白承认,并且彻底纠正。
有一些没有反革命活动、但是隐瞒了政治问题的人,在肃反运动中也曾被斗争过。因为隐瞒政治问题而引起怀疑,隐瞒者本人不能说没有责任。经过清查,现在才可以作出明确的判断,他们并不是反革命分子。如前所说,弄清了他们的政治问题是好事,但是把其中有些人当作反革命分子,却是错了。
此外,在一个短的时间内,有些地方,在斗争方式上犯了错误,例如打人骂人等等。这些错误仅仅是发生在1955年肃反运动初期小组斗争的高潮当中,时间很短,一经发现,就采取了纠正的措施。
有些人不大喜欢“难免”论。当然,如果可以避免的错误而没有避免,那是不能用“难免”论来推卸责任的。但是像肃反这样的斗争,你或者根本不进行,那只能把反革命分子保留下来;或者认真地进行,那就确有一部分错误是难以避免的。正因为考虑到这一点,所以党和人民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尽可能地防止错误的发生和扩大,尽可能地避免不能补救的错误。这些措施确实避免了许多错误,但是仍然没有避免了也不可能避免所有的错误。
就错斗了好人的问题说,无论是直接被错斗的人,或者是同他们亲近的人,或者是自己参加了错误的斗争、感觉抱歉的人,或者是完全旁观、代打不平的人,对于这样的错误都需要有一个正确的、公平的认识。错误都是不对的,不好的,不应该掩护和粉饰的;身受错误损害的人,尤其不免有种种痛苦。这是事情的一面。但是事情还有另一面。这种错误是为什么发生的呢?是为了保存反动势力?是为了私人的恩怨利害?是明知其为错误而故意犯错误?不是的。犯错误的人(除了极个别的假公济私、明知故犯、因而必须惩处的例外)是为了革命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他们当时并不知道而且很难知道自己是犯了错误。在最英明的统帅所指挥的完全正义的战争中,也无法保证被炮火攻击的都是该受攻击的。不但普通居民,有时甚至自己方面的战士,也会受到误伤。但是我们能不能根据这些无心的过失,去否定一场革命战争或者卫国战争的必要性和正义性呢?我们能不能因此而把犯了这些过失的将士看作冤仇呢?同样,每一个能够客观地权衡利弊得失、分清大是非和小是非的人,对于肃反斗争中的错误,以及其他革命的群众运动中的错误,也不难作出正确的而不是片面的、感情用事的判断。
毫无疑问,在斗争中,同一些人伤了感情,发生了一些副作用(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甚至是难于弥补的副作用),对于这一点应该有足够的估计。我们认为,在一方面,暂时受伤害的人应该看到事情的本质和整体,不要怨恨不已,必报复而后甘心;在另一方面,在斗争中误伤了好人的人,特别是各单位肃反斗争的领导人,必须向一切受了伤害的好人公开承认错误,进行赔礼道歉。当着原来参加斗争的群众恢复他们的名誉。这个工作许多地方已经进行过,已经取得了许多被错斗的人的谅解。有些地方善后工作做得不好,应该立即毫不踌躇地认真补课。即令有些人暂时还不谅解,我们相信,当他们彻底了解了肃反斗争的意义,看到了肃反斗争的某些错误确是难以完全避免,那些犯错误的人对他们确是毫无私怨,而且在认识了错误以后坚决纠正错误,向他们诚恳地赔礼道歉,当众恢复他们的名誉之后,他们终有一天是会完全谅解的。
说肃反的成绩是主要的,是指就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来说的。至于某些单位,错斗了一些人,而并没有搞出一个反革命分子,或者根本那里就没有反革命分子,当然应当进行具体分析,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即使在这样的单位,也不能抹煞肃反的成绩。把一个单位的全体人员的政治面目弄得清清楚楚,为什么不是成绩呢?至于用这样的局部的情况去判断全体,那自然更不正确了。
无论如何,凡是站在革命的人民的立场上的人,凡是坚决主张肃清反革命的人,决不能给肃反运动泼冷水,决不能给参加肃反运动的群众、积极分子和干部泼冷水。人民事业的进步;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依靠而且只能依靠革命的群众、积极分子和干部的任劳任怨、百折不挠的奋斗,依靠而且只能依靠他们在奋斗的过程中不断地增加经验,提高觉悟。群众、积极分子和干部的革命积极性,这是一切财富中最宝贵的财富。对他们泼冷水,实际上也就是对革命泼冷水,对社会主义泼冷水。
反革命分子虽然不多了,但是还有,因此还需要继续警惕,继续识别,继续清除。“有反必肃,有错必纠”,这就是革命的人民的方针。为了贯彻执行这个方针,对于过去的肃反运动的成绩和错误,作出透彻的分析和恰当的估计,是完全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够用事实来驳倒那些根本反对肃反运动的右派分子,才能够用事实来回答那些对肃反运动抱有怀疑态度的人,才有利于认真纠正工作中的左的和右的错误,也才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同反革命分子斗争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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