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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出通知 防止年终突击花钱盲目赶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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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2-15
第1版()
专栏:

  国务院发出通知
防止年终突击花钱盲目赶工
新华社14日讯 国务院关于防止和纠正年终突击花钱盲目赶工现象的通知。
过去每到年终,就容易发生突击花钱和盲目赶工的现象,有些地方和部门,看到预算上的钱花不完,就用各种不正当的方法赶着把钱花掉,有些生产和基本建设单位看到计划完不成,就盲目的赶工抢工,给国家造成许多损失和浪费。这种违反财政制度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现象,今年在全国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和全民整风运动的基础上,已经比往年有了显著的减少。但是近几天来,突击花钱、忽视工程质量的现象又在不断地出现,这是不能容许的。为了防止和纠正这种现象,国务院规定:
(一)无论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得用预算多余的资金,赶着购买不需要或者不急需的家具、器材、设备和办公用品,也不得用预付订货等变相形式提前花钱。
(二)任何基本建设单位不得因为基本建设计划不能完成,就盲目抢工、赶工,甚至虚报工程进度,冒领工程款项。凡是已经用预算外资金解决了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得因为预算内的资金有长余,就改为向预算内报销。
(三)任何地区、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因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原定的工资总额没有用完,就随便增加工资,提升职工级别;不得因为福利基金有长余,就随便提高福利标准,增加开支。
(四)财政、银行等拨款监督机关和现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年终拨款的控制和现金管理。国家监察机关应当注意加强这一方面的监督和检查,注意揭发和纠正违反纪律、浪费资金、不注意工程质量的现象。各级人民委员会和中央各主管部门,对于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上述现象,应当结合整风运动,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严重者应当绳之以纪律。
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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