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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充满友好合作互谅互让精神 中缅边界主要问题顺利达成协议 组成专门小组起草边界条约,签订条约的准备工作将在九月底前完成 中缅边界联合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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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08-03
第1版()
专栏:

恪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充满友好合作互谅互让精神
中缅边界主要问题顺利达成协议
组成专门小组起草边界条约,签订条约的准备工作将在九月底前完成
中缅边界联合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公报
新华社2日讯 中缅边界联合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公报,全文如下:
中缅边界联合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公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成立的中缅边界联合委员会从1960年7月25日到8月1日在北京举行了第二次会议。
参加会议的,中国方面为:首席代表姚仲明先生,代表程之平先生、成学俞上校、陈雁彬中校、黄凤麟先生和顾问丁荣昌少将、唐登岷先生、张国器先生和邵天任先生;缅甸方面为:首席代表昂季准将,代表叫温大使、吴山伦、苏敏上校、吴昆翁佳和顾问吴巴盛、拉昂上校、巴丹上校、吴钦纽和吴苏兴。
缅甸代表团在北京逗留期间拜会了周恩来总理、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陈毅元帅和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罗瑞卿大将。
会议自始至终充满着诚挚的气氛。会谈是以友好合作、互谅互让的精神进行的,并且就中缅边界协定所赋予联合委员会的任务中的下述主要问题,毫无阻碍地达成了双方满意的协议:
(一)确定应归还中国的片马、古浪、岗房地区的范围;
(二)确定应划归中国以交换中国的猛卯三角地(南碗指定区)的班洪、班老部落辖区的范围;
(三)公平合理地处理“1941年线”上骑线村寨的问题。
双方研究了边界条约的起草问题和已定界如何列入条约等问题,取得了一致意见,并由双方指定人员组成了起草条约的专门小组。
联合委员会还检查了联合勘察队、调查组的工作,审议了他们的报告,对勘察队和调查组的工作进展和双方工作人员所表现的合作精神感到满意。
联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次会议的迅速进展和丰富的成果清楚地表明签订边界条约的准备工作将在1960年9月底以前完成。
联合委员会协议第三次会议将于1960年8月的第四个星期在仰光举行。
1960年8月2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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