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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业并举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重要规律 “红旗”杂志一九六○年第二十二期社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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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11-16
第1版()
专栏:

工农业并举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重要规律
“红旗”杂志一九六○年第二十二期社论
毛泽东同志在1959年党的八届八中全会上提出要把农业放在经济问题中的首要地位。这个意见对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非常重要。
早在1934年1月,毛泽东同志在“我们的经济政策”的论文中说过,“农业生产是我们经济建设工作的第一位”。这是马克思主义者在经济问题上的一个根本论点。这个论点不但在革命根据地时期是完全正确的,而且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也是完全正确的。毛泽东同志一直坚持着这个论点。他在1945年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进一步地、全面地阐明了农民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阐明了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他说:
“农民——这是中国工人的前身。将来还要有几千万农民进入城市,进入工厂。如果中国需要建设强大的民族工业,建设很多的近代的大城市,就要有一个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的长过程。
农民——这是中国工业市场的主体。只有他们能够供给最丰富的粮食和原料,并吸收最大量的工业品。”
全国解放以后,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同志指出农业生产的发展必须适应于社会主义工业化发展的需要,而要达到这个目的,第一步就是要实现农业合作化,第二步就是要接着农业合作化逐步地实现农业的技术改造。
毛泽东同志在1956年4月“关于十大关系”的演说中,第一条说的就是必须正确处理农业和工业的关系。随后他又在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论著中尖锐地提出了问题。他说:“我国有五亿多农业人口,农民的情况如何,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关系极大。”他总结了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验,考虑了社会主义兄弟国家的经验,认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事业中,“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重工业要以农业为重要市场”,等等。这是马克思主义者在经济问题上一个突出的创造性的新概括,是马克思主义者在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一个突出的创造性的新概括。毛泽东同志和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的“同时并举”的方针,都是从工农业同时并举这一个基本方针出发的,而我们的经验,特别是1958年以来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实行的经验,证明这些方针是完全正确的。
在党的总路线指导下出现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两件伟大的新事物。为了使我国国民经济能够继续保持跃进的速度,又能够继续保持按比例的发展,为了充分地发挥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在经济建设的日程上,要求我们把发展工业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在新条件下进一步地具体化。人民公社化的实现,给我国农业的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天地,农业对于机械化、水利化、化学化和电气化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另一方面,就工业本身说,也只有逐步实现农业上述一系列的要求,才能使农业给工业提供越来越多的劳动力,给工业提供越来越多的粮食和原料。正是根据这个道理,毛泽东同志强调地提出了要把农业放在首要地位的问题。
把农业列在首要地位,这是促使我国国民经济继续跃进所必须采取的一个具有决定性的步骤。采取这个步骤,不但不会妨碍工业的发展,相反地,会大大促进工业的继续跃进。党中央认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把优先发展重工业和迅速发展农业结合起来。
有些同志总是把优先发展重工业和迅速发展农业当成两件互不相容的事情。毛泽东同志老早就批判了这种错误的观点。他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论文中说:“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苏联的经验,在这个问题上也给我们指出了方向,我们的有些同志却没有注意,他们老是孤立地互不联系地去看这些问题。”
按照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优先发展重工业和迅速发展农业,这两件事是互为条件、互相结合、互相促进的。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业和农业的关系问题,作了很多的论证。例如,他说:“本国农业或者外国农业的一定发展程度,是资本的发展基础。”①他又说:“社会用来生产小麦和牲畜等等所需要的时间愈少,用来进行其他的生产——物质和精神的生产的时间就愈多。”②“超越于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尤其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③所谓“超越于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当然不只是说阶级社会,不只是说资本主义社会,而且也包括社会主义社会,以至共产主义社会。
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业和农业之间有不可克服的矛盾。正如列宁所说的:“农业的发展落后于工业,这是一切资本主义国家所固有的现象,是国民经济各部门间的比例遭到破坏、发生危机和物价高涨的最深刻的原因之一。”④美国是资本主义农业最发达的国家,它的农业对工业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从美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整个历史来说,美国农业发展速度也是落后于工业的,农业和工业之间始终是存在着深刻的不可克服的矛盾的。
恩格斯说过:“……只有使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发生密切的内部联系,并使交通工具随着由此产生的需要扩充起来——当然以废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前提——才能使农村人口从他们数千年来几乎一成不变地栖息在里面的那种孤立和愚昧的状态中挣脱出来。”⑤毫无疑问,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完全能够克服资本主义社会所固有的工业和农业的矛盾,完全能够避免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那种农业发展落后于工业的现象,完全能够有计划地使农业和工业同时并举,同时并进,完全能够使工业和农业都以任何资本主义国家所不能有的高速度向前发展;因而也就完全能够如恩格斯所说的,“使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发生密切的内部联系”。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规律。
毛泽东同志所提出的“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正是周密地考虑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密切的内部联系的问题,正是正确地表述了、掌握了农业需要同工业密切地同时并进的这个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规律。毛泽东同志阐明了这个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规律,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前进,具有伟大的指导作用。实践将越来越证明这种作用。
1959年党的八届八中全会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来进一步处理农业发展的两个关键问题:一个是关于农村生产关系的问题,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八届六中全会、郑州会议以来一系列的农村政策,继续坚持和巩固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公社三级所有制。另一个是关于农业生产力的问题,主要是在积极推进农业技术改造的同时,在各个经济部门更合理地安排劳动力,使农业生产的第一线保持和配备足够的劳动力。实事求是地、进一步地处理这两个问题,就有可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改变目前农业发展落后于工业迅速发展的状况,并且将同时有利于工业和其他经济部门的继续跃进。
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是大跃进和按比例的有计划的统一。目前我国经济技术水平还不算高,农业技术还很落后,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国民经济有计划的按比例的发展,要特别注意劳动力在各经济部门的分配比例,特别注意农业生产部门所占劳动力的比例。合理地安排这种比例,是我们进一步地贯彻执行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方针的一个重要环节。
马克思说:“能够投于工商业上面而无须从事农业的劳动者人数……是取决于农业劳动者在他们自身的消费额以外,能够生产多少的农产物。”⑥这就是说,从农业人口中能够抽调多少劳动力来从事工业、商业和其他事业,不是决定于这些事业对于劳动力的需要,而是决定于留在农业生产领域上的劳动者所生产的粮食和其他农产物,除了供应农业人口的需要以外,是否能够供应非农业人口的需要,以及能够供应多少。我们要积极推行农业的技术改造,逐步实现农业的机械化、水利化、化学化和电气化,逐步地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以便用比现在少得多的农业劳动力,来生产比现在多得多的农产物,从而由农业部门逐步地抽出劳动力,来从事工业、商业和其他事业。但是,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的农业还不能立即全部地实现技术现代化,而只能首先在一些局部的地方逐步实现农业的机械化。经过过去三年的连续跃进,经过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的开展,我国劳动力的使用和分配,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已经完全得到解决,而出现了劳动力不足的现象。这种情况,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突飞猛进、繁荣昌盛,反映了我国各项事业的蒸蒸日上、欣欣向荣。所谓劳动力过剩的问题解决了,但是新的问题又产生了,主要的就是,在各个部门突飞猛进的同时,要大大地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保证足够的农业劳动力,同时,也保证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有必需的合理的劳动力,这是保证农业生产发展的头等要素,也是保证工业和其他各项事业发展的头等要素。
现在县城以上的工业、交通各个生产部门中,劳动力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数量,足以保证工业生产、建设继续跃进的需要。这些部门面临的任务,是认真钻研,多想办法,继续推进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改进劳动组织,加强劳动管理,把劳动生产率不断地提高到新的水平。这些部门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决不是像过去那样主要依靠劳动力的陆续增加,而只能是、必须是依靠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新建厂矿所需要的劳动力,应当由现有职工中调剂解决,而不应当任意向农村招收劳动力。至于各个非生产性部门,以及行政机构,更必须提高效率,实行精简,缩小编制,以便尽可能抽出劳动力支援生产事业,特别是农业生产事业。这一点,在城市应当是这样,在农村也应当是这样。
农村中劳动力的合理安排,最重要的是解决农业和非农业两个方面的安排问题。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事业,要以发展农业生产为主。其他各项事业,包括社办工业、短途运输、商业信贷、文教卫生、生活福利事业的发展,都应当服从于、有利于农业生产建设事业。这些事业所需要的劳动力,都应当在保证农业持续跃进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在农业中,劳动力的安排应当首先要保证农业生产的发展,而后按照计划,分别先后缓急,进行各项基本的生产性建设,同时,不建或者少建各种不是急需的非生产性建设。在农业生产中,劳动力的安排应当着重保证农作物增产的需要,同时适当照顾林业、畜牧业、副业、渔业的需要。在农作物的生产中,劳动力的安排既要保证粮食作物的需要,又要保证工业原料作物的需要。总之,合理安排农村劳动力的分配比例,是农村人民公社今后领导农业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安排农村人民公社经济的短期和长期计划的一个重要内容。公社的领导机关应当认真研究当地当时农业生产的具体条件,遇事同群众商量,实事求是地做好这种安排工作,坚决避免浪费劳动力的现象。
当然,随着农业技术改造的逐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逐步实现,农村各项事业对劳动力的需要会不断发生变化,农村劳动力在各个方面的分配比例也会发生变化。我们今后要加强工业对农业的支援,加快农业的机械化、半机械化,开展群众性的改进农具和工具的运动,以促进这种变化。并且在这种变化发生以后,及时地适当地从那些确有多余劳动力的方面,抽调劳动力来补足另一些确实需要增加劳动力的方面。但是,在技术条件还没有显著改进的情况下,决不能够主观任意地从农业生产方面抽调劳动力。
党中央提出的在各个经济部门合理地安排劳动力,使农业生产的第一线能够保持和配备足够的劳动力这个方针,是一个掌握经济规律的问题。马克思说:“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每个人应当合理地支配自己的时间,以便获得应当具备的各方面的知识或者满足对他的活动的各种要求,同样的,社会也应当适当地支配自己的时间,以便达到那种适应于它的整个要求的生产。因此,节省时间以及在各个生产部门中有计划地分配劳动时间,就成了以集体生产为基础的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是极其高级的规律。”⑦马克思所说的节约劳动时间,就是要提高劳动生产率。而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就是要在不断改进技术的同时,合理使用和节约使用劳动力。在社会生产中,劳动力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劳动力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我们要避免劳动力的浪费,实现劳动力的节约,就是要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在各个生产部门中,有计划地分配劳动时间,有计划地分配劳动力。
合理地分配劳动力,是我们国民经济计划中一个突出的问题。不仅在全国范围内,要有一个统一的适合于实际情况的劳动力的分配计划,而且各个经济部门、各个地区、各个单位、各个公社,也都应当根据国家统一计划的规定,实事求是地做出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本公社的劳动力分配计划。有生产计划,就要有劳动力分配计划,有增产措施,就要有劳动力的保证。企业、事业单位的和公社的生产计划和劳动力分配计划,都应当经过群众的充分讨论,共同制定,共同执行。就公社来说,决定生产计划和劳动力分配计划的,主要的,应当是生产队的社员群众和干部,不能只是由生产队的干部决定,也不能只是由公社领导机关自上而下地决定。
妥善地处理劳动力的节约和合理分配的问题,就农村来说,是同坚持和巩固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公社三级所有制分不开的。1958年12月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的决议中明确指出:“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资料和产品,现在基本上仍然属于公社集体所有,同国营企业的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全民所有不同。”“人民公社应当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制度。……生产队是组织劳动的基本单位。”人民公社的分配制度,“仍然是社会主义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在1959年2月,党中央又召开的第二次郑州会议,进一步地明确确定了农村人民公社的三级所有制,指出由基本队有到基本社有,再到全民所有,必要有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从那个时候以来,人民公社经过多次的整顿,已经走上了更加巩固和更加健全发展的道路。经验证明,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公社三级所有制,是现阶段人民公社的最好的根本制度,是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的根本制度,必须在一个长时期内稳定下来。
农业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保持继续跃进的根本性问题。只要我们从农业生产力和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两个方面进一步地做好工作,我们就能够更大更好地发挥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就能够掀起一个农业生产的新高潮,力争1961年多打粮食,获得大丰收。这样,以农业为基础的整个国民经济必将取得更好更大的跃进,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必将取得更好更大的胜利。
注:
①“剩余价值学说史”第一卷,三联书店1949年版,第42页。
②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之一“货币论”,转引自“论共产主义社会”,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67页。
③“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025页。
④“关于农业中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新材料”。“列宁全集”第二十二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84页。
⑤“论住宅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第一卷,莫斯科外国文书籍出版局1954年中文版,第603页。
⑥“剩余价值学说史”第一卷,三联书店1949年版,第41页。
⑦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之一“货币论”。转引自“论共产主义社会”,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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