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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总理吴努总理互贺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一周年 同祝中缅友好万古长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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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1-28
第1版()
专栏:

周总理吴努总理互贺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一周年
同祝中缅友好万古长青
新华社27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今天打电报给缅甸联邦总理吴努,祝贺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一周年,电文如下:缅甸联邦总理尊敬的吴努阁下:
值此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一周年之际,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向缅甸政府和人民致以最热烈的祝贺。
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的缔结是我们两国友好关系中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条约体现了和发展了我们两国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同时对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作出了宝贵的贡献。一年来,由于这个条约和中缅边界条约的签订,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获得了令人鼓舞的发展。两国的领导人和各界人士互相进行了频繁的友好访问。不久前我们访问缅甸所受到的热烈友好的欢迎和亲切殷勤的接待,充分体现了我们两国人民之间的深厚友谊。两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也在广泛地展开。最近在仰光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今天在北京签订的两国贸易协定,为两国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途径。我深信,中缅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将在我们已经取得的成就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祝中缅友好万古长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
1961年1月27日 于北京
新华社27日讯 缅甸联邦总理吴努今天打电报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祝贺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一周年,电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尊敬的周恩来先生阁下:
值此缅甸联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一周年的吉祥日子,我十分高兴地代表缅甸联邦政府和人民,并且以我个人的名义,向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人民表示兄弟般的敬意和热烈的祝贺。
缅甸联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恰如其分地表现了我们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指导下获得的新高涨。它同时还是进一步发展我们两国的睦邻关系和我们两国在人类活动各个方面日益广泛合作的持久基础。
我们两国顺利缔结缅中边界条约,并在各自国庆节的时候互派规模空前的友好代表团,明显地表现了两国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的生命力和重要意义。
我们期望同中国邻邦在和平、进步和繁荣的道路上携手迈进。
祝缅中友好万古长青。
缅甸联邦总理 吴努 196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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