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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信须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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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2-19
第4版()
专栏:

  寄信须知
近来发现很多信件上收信和寄信地址写的不详细,因为各县有好多重名的村子,有的一个村子还分“大小前后东西”等村,如不写明县区方向距城里数,村的位置,很难寻找,有的往返耽误很多时间,结果无法投递,因寄信地址不详,又无法退回。还有机关部队的同志,往家写信、寄信地址常写当时所住的县区村名,家里便按照发信地址写回信,等信送到,部队早已转移了,信件无处投递,只得退回去,机关部队的同志得不到家信还要说邮局不负责。
为了避免这些现象的发生,使每一封信都能迅速准确的送到收件人手里,特提出几条寄信须知,望各界注意:
一、无固定住址的机关部队同志,寄信特除切实知道本部长期住到某地,发信地址可写县区村名及机关部队番号外,一般不要写县区村名,只写机关部队之番号即可。
二、收信地址要写清某边区,县区村名,若是不出名的小村,或重名多的村子,最好写明在城那一方向、里数或某一集市及出名的大村的那一边,以使送信者便于投递。
三、如有新设县份要按新县写封皮,如不知道划新县,即写离城多远以免迟慢。
四、字体要清楚,不要写草字、简字、怪字,以免认不清送错误事。
               冀鲁豫巨野邮局 戚爽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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