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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人民政府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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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1-05
第1版()
专栏:

  华北人民政府通告
(不另行文)秘总字第36号
为通告车马行人靠右侧
通行由通告县以上各级政府及各机关
据报我若干新解放城市,因汽车大车靠左侧或右侧通行,未能一致,以致撞车撞人事件,迭有发生。兹规定所有各城市,及各公路,今后一切车、马、行人一律靠右侧通行,仰各级政府即遵照执行并饬所属各公安部门及交通机关广为宣传解释,并在各道口设置木牌指标,随时注意督导检查以利交通。
特此通告
               主席 董必武
               副主席 薄一波 蓝公武 杨秀峰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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