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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店公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两个农业文件 尊重生产队自主权 生产面貌大改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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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3-30
第1版()
专栏:

姚店公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两个农业文件
尊重生产队自主权 生产面貌大改变
本报讯 延安市姚店公社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尊重生产队自主权的规定,充分发挥生产队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又切实加强公社的领导,保证生产队行使自己的自主权,促进了生产的大发展。全社出现了农、林、牧、副、工各业全面发展的繁荣景象。一九七九年农业总产值由一九七七年的九十万元上升到二百四十万元,人均二百余元,其中农业产值占百分之二十六,林业产值占百分之二点九,牧业产值占百分之二十点八,副业产值占百分之四十九点八;全社公共积累显著增加,扩大了再生产的能力,社员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一九七九年全社粮食总产六百五十万斤,人均口粮五百斤,其中五百斤以上的生产队二十三个,占生产队总数的一半,工值一元以上的生产队十六个,五百多户社员共存款六万多元。
姚店公社是怎样尊重生产队自主权的呢?
一、实行“建议指标”,尊重生产队在种植计划方面的自主权。公社在下达种植计划前,先由生产队自报种植计划,公社审核,全社平衡,然后下达建议指标,反复征求意见。这样做,国家计划落实了,生产队又比较满意。
二、认真总结群众的增产经验,做好先进耕作技术的推广工作,尊重生产队在决定增产措施方面的自主权。在推广垄沟种植的先进耕作技术时,公社坚持先局部试验,然后大面积推广的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运用经济手段领导生产,尊重生产队在决定经营管理方法、劳动组织形式、劳动力分配和怎样计酬等方面的自主权。一九七九年,全社不少生产队实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在生产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四、认真落实党的现行政策,尊重生产队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和分配上的自主权。公社党委明确宣布:生产队有权分配自己的产品和现金,有权使用自己的资金和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剥夺和侵犯。在农业基本建设方面,坚持“民主协商,合理负担,先后受益,大体平衡”的原则,克服了“一平二调”,调动了生产队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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