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1阅读
  • 0回复

加强地方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10
第1版()
专栏:社论

  加强地方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
全国县级直接选举工作,经过试点,部分省市区正在全面展开。这是我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实行县级(包括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直接选举,是我国选举制度和地方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改革。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县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和县里的大事由人民直接选举的代表集体决定,使县级政权真正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这样,县里的重大决策就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得到人民的拥护。在一县之内,把广大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调动起来了,这个县的事情就会办得更多更好。各个县的事情办好了,全国的事情也就比较好办,建设四化就大有希望。同时,县级代表的选举,是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基础。人民直接选举县级人民代表,也是保证国家政权掌握在人民拥护和信赖的人手里,防止象林彪、“四人帮”那样的野心家、阴谋家混进国家各级权力机关的一个重要条件。因此,县级直接选举是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一定要认真做好。
搞好县级直接选举,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最主要的是在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和选举县级领导班子的过程中,放手让选民和代表提名推荐候选人,经过几上几下的反复酝酿协商以至预选,按照多数选民和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和县级领导班子候选人名单,并且通过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坚决反对领导定名单、群众划圈圈等把持包办选举的作法。只有在选举的各个阶段相信群众,发扬民主,群众才能真正关心和积极参加选举,做好选举工作。应当看到,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很长,专制主义、家长作风的思想影响仍然存在,这是当前发扬民主,搞好选举的最大障碍。因此,为了搞好县级直接选举,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决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同时,也要学会正确使用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及时地集中大多数群众的正确意见,防止放任自流。
1953年,我国第一部选举法颁布以后,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我们一直实行的是等额选举,即候选人同应选人名额相等。随着我国阶级关系的新变化、社会主义经济的日益发展和人民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我们的民主将越来越扩大。因此,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颁布的《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把过去实行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这是我国选举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这样做,选民和代表有了更多的挑选余地,能够“花中选花,好中挑好”,把最能为大家办事的人选为代表,把思想路线端正、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年富力强的人选进各级政府。实行差额选举也有利于使干部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群众观点,努力当好人民的公仆。各地的试点实践证明,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差额选举是非常拥护的。但是,应该看到,也有少数领导干部不喜欢差额选举,嫌差额选举麻烦。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实行差额选举对于完善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加强地方政权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地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依法实行差额选举。当然,如果经过充分发扬民主,代表一致只提出某一个人作候选人,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在确定县级人民代表的名额时,要注意名额不要过多,特别是县级机关应选代表名额要适当控制。在确定人民代表的比例时,不仅要注意到代表的先进性,而且要照顾到各个方面,使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选区的划分,要从实际出发,不宜过大,也不要太小。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选民登记。要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上要作一个好的政府工作报告,要选出一个思想政治路线端正、具有专业知识和组织领导才能、为绝大多数人所拥护的县级政府领导班子。
县级直接选举是一项新的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把它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成立精干的选举机构,培训好工作骨干,广泛深入地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抓选举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加强党对选举工作的领导,最根本的是严格依法办事,认真监督《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贯彻实施。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贯彻执行《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并与各种违背法律规定的做法作坚决斗争。要防止派性和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干扰、破坏。对于那些破坏选举工作的犯罪分子,要依法制裁,以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党委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处理好选举同生产的关系,通过选举促进生产,促进四化建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