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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选举法》人民当家作主 全国有1,319个县结束选举工作 选出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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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13
第1版()
专栏:

贯彻《选举法》人民当家作主
全国有1,319个县结束选举工作
选出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
本报讯 据1月9日出版的《中国法制报》报道:我国县级直接选举工作,1980年7月份在全国各地全面展开以后,到12月底为止,全国2,757个县级单位,已有1,319个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结束了选举工作。这些县都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新的领导班子。
这次选举是按照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进行的。由于这两个法律对原来的一些规定作了修改,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特别是实行了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因而,广大人民对这次选举的热情很高,十分关心。各地选民和参选率都在90%以上,有的地方高达99%,选出的人民代表和县级领导班子受到广大人民的信任和拥护。
当前,全国还有六百多个县已经选出人民代表,准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另有五百七十多个县正在开展选举活动,其余县的选举工作将在今年4月以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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