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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民主化改革必须在安定团结的条件下逐步实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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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2-08
第1版()
专栏:社论

  国家的民主化改革必须在安定团结的条件下逐步实现
1月17日本报曾经发表社论,论述国民经济的调整离不开政治上的安定团结。同样,国家的民主化改革,也只有在安定团结的条件下才能逐步实现。
我们党在现阶段的总任务,是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没有政治上的高度民主化,就不可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始终是我们在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中所要达到的一个重要目标。
粉碎“四人帮”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健全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和重要步骤。我们在各级领导机关中恢复和加强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体领导,反对和纠正个人专断的现象;我们着手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改变权力过分集中,领导人兼职过多,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状况;我们提出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的终身制,着手干部制度的改革,推广由群众选举企业事业单位的基层领导人员的做法;我们加强和健全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把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决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自己的常设机构;我们改善党内选举和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制度,变等额选举为差额选举,使选举更能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我们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增加地方和基层的权力,扩大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农村生产队的自主权;我们恢复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民主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加强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我们发展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利,以及其他民主权利;我们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发展报纸上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人民对党政领导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我们制定若干准则、规章,防止和纠正干部中的官僚主义、特殊化等不正之风;我们加强立法和司法工作,制定了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在内的一批重要法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如此等等。所有这些,总的目的都是保证人民民主,扩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党中央还向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一个重要目的是使我们的宪法更加完备,能够切实保证人民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公民权利。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已经接受了这个建议,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修改宪法和制定民法、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的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可以看出,三中全会以后短短两年多来,在党中央领导下,我们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方面做了许多扎扎实实的工作,我们的国家正在民主化的道路上稳步前进。
当然,我们并不满足于已有的成就。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还远非完善,距离高度的民主还有一段很长的路。但是,正象现代化要有一个过程一样,民主化也要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首先,我们要实现的是社会主义民主,不是资产阶级民主,是要使人民真正有权管理国家、管理经济、管理文化教育等等。社会主义制度在实践中,社会主义民主同样在实践中,国际上也没有一个完全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民主模式可以照搬。因此,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民主化,只能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切实总结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走出一条我们自己的道路。这就要求我们自己去摸索、去创造,脚踏实地地向前迈进。
其次,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对我们的领导制度、工作制度、组织制度、管理体制进行多方面的改革。这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因为现行的制度和体制,一部分是建国初期在我们缺乏经验的情况下搬用了外国的办法,一部分是沿袭了我们自己在革命战争年代那种特殊历史条件下的做法,不论哪种情况,都已实行多年,形成了习惯。而且一些制度的改革,例如干部制度的改革、基层领导体制的改革等等,牵涉面广,问题复杂,不能简单从事。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制定出切实的方案,并经过试验,有步骤地加以实行,才不致产生混乱。
第三,现行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以及其他一些具体制度中的弊端,往往都带有封建主义色彩,是封建主义残余思想尚未肃清的表现。我们国家封建主义的历史很长,封建主义残余影响不可忽视。要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及其他制度中的各种弊端,还必须在人们的思想中认真清除封建主义的遗毒。这不是一个早上就可以完成的。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社会主义民主化要有一个过程。这决不是说,我们国家的民主化改革可以停顿不前;而是说,民主化必须从实际出发,逐步实现,我们在民主化的道路上还要克服种种阻力和困难,还要做大量切切实实的工作,包括思想工作、组织工作、立法工作等等,还要进行长时期的艰巨的努力。尽管在民主化过程中存在许多困难,我们党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的决心是不可动摇的。目前全国的工作以国民经济的调整为中心,有利于调整的经济改革要继续进行,政治方面的改革也要继续进行。政治生活的进一步民主化,只会更充分地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搞好经济调整,搞好四化建设。
继续推进国家的民主化改革,有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就是继续巩固并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动乱不能促进民主,不利于国家的民主化改革。十年内乱不但没有把社会主义民主向前推进半步,反而把本来不够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摧残殆尽。我们在粉碎“四人帮”以后所以能够有步骤地扩大人民民主,使民主逐步制度化、法律化,正是因为我们有了安定团结这样一个社会政治条件。广大群众对这一点有深刻的体会。他们十分珍视并且坚决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局面。他们知道,如果破坏安定团结,这里闹乱子,那里闹乱子,那还能搞什么民主化改革?有极少数人主张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办法,用“踢开党委闹民主”的办法,用请愿、串连、发宣言乃至罢工罢课一类的办法,去“争民主、争自由”。他们实际上还是主张“文化大革命”的那一套,还是主张搞动乱。须知,用“四大”这类办法搞民主化,无异于南其辕而北其辙。这些人中间,有一部分是林彪、“四人帮”的残余势力,他们要继续搞动乱,那是不奇怪的。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人受“左”的思潮的影响,或者接受了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想,或者这两种思想的影响兼而有之。他们的情况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不能正确理解发扬民主与加强党的领导、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而把两者对立起来。应当十分明确地指出,不要共产党领导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只能是资产阶级民主或无政府状态。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确实还不健全、不完善,我们的任务是使它健全起来、完善起来,而不是用资产阶级民主或无政府状态去取代。如果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了三十年之后反而去搞什么资产阶级民主,那便是搞历史的倒退。无政府状态,就是江青所说的“无法无天”,广大群众吃够了这个苦头,对它早已深恶痛绝。不论是资产阶级民主还是无政府状态,都不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都是广大人民坚决拒绝的。“踢开党委闹民主”,只能使我们国家再一次陷入动乱,破坏民主化进程,并使国民经济更难发展,人民生活更难改善。今天谁要是在已经恢复了秩序的中国大地上再搞动乱,不管他用“民主”的名义或者其他什么动听的名义,都只会在广大工人、农民、战士、知识分子、青年学生、爱国人士中把自己孤立起来,并为他们所唾弃。
在这个历史转折关头,社会大变动的时期,人们思想活跃,这是好事;但也会出现一些思想混乱,各种思潮都会出来表演一番,陈旧的事物还会以新的装潢出现。例如绝对民主、绝对自由,本来是资产阶级思想武库中的陈旧货色,在无产阶级革命进程中早就受到批判和摒弃。实际生活也充分证明,世界上并没有不受任何限制的民主和自由。绝对的个人自由,永远也不会有。只消翻一下各个资本主义大国有关的法律,就可以看到都是有这样那样的界限和范围。今天某些人却拣起资产阶级思想武库的陈旧货色,当作什么新创造、新发明,大吹大擂,招摇过市。如果我们的同志缺乏理论知识和历史知识,就有可能受到迷惑。所以,我们还是要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用这个最锐利的思想武器来观察和分析纷纭复杂的社会现象,提高我们的识别能力,善于透过种种蛊惑人心的口号看出问题的实质。对于那种借口党有缺点错误企图根本摆脱党的领导的人,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抱着否定一切的态度的人,只要所谓的民主、自由而不要法制、纪律的人,对来之不易的社会政治安定不加珍惜、恣意损害的人,一定要提高警惕,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乃至必要的斗争。决不能允许任何人借口什么民主、自由来损害公共利益和侵犯别人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
我们的党在领导工作中有过缺点、犯过错误,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远没有达到应有的完善程度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已经并正在纠正自己的缺点、错误。正是我们的党中央,把实现高度民主作为新时期总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了大量的、有成效的工作。大家都可以看到,我们国家确实在民主化的道路上不断前进着。只要我们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进行坚韧不拔的努力,我们一定能够顺利进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局面,逐步实现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改革,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胜利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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