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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委召开地、州、市委书记会议 制定六项政策措施保护森林 要求西双版纳各级领导端正思想认识,立即制止毁林开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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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6-12
第1版()
专栏:

云南省委召开地、州、市委书记会议
制定六项政策措施保护森林
要求西双版纳各级领导端正思想认识,立即制止毁林开荒
本报讯 《云南日报》记者杨乘时报道: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下最大决心,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森林破坏问题。省委第一书记安平生同志在最近召开的地、州、市委书记会议上强调指出,林业是云南省的一大优势。无论从目前来讲,还是从长远来讲,要使全省人民富裕起来,对国家贡献增多,都要把林业放在战略地位来考虑。乱砍滥伐、毁林开荒,大肆破坏森林的现象如不立即制止,将严重影响农林牧副渔各业的发展,进一步破坏生态平衡,遗患子孙后代。他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切实把林业放在重要位置上,保护好森林资源,发展全省林业。
云南省委召开地、州、市委书记会议期间,《人民日报》刊登了读者批评西双版纳毁林之火为什么越烧越严重的文章,引起了省委的高度重视。省委第一书记安平生同志亲自与西双版纳自治州委负责同志研究,要求认真解决西双版纳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毁林开荒。同时,省委把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问题列为这次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有关林业政策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决定:一、继续调整农业内部的结构,林区和大部分山区实行以林、牧为主的方针。林区社队主要靠发展用材林、经济林、林副业生产和畜牧业等增加收入,改善生活;二、对粮食不能自给的山区生产队,实行用林、畜产品和中药材等山林特产换购粮食,逐步取代国家供应返销粮的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改变毁林开荒、刀耕火种的耕作习惯,保护和发展山林资源,恢复生态平衡,发挥山区优势;三、本着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把林权稳定下来,建立联产计酬责任制,调动群众爱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四、进一步落实和扩大社员的“自留山”,
“自留山”除种植经济林木外,再种植一部分薪炭林,解决社员缺燃料的问题。坝区积极推广烧煤和使用沼气,代替烧柴,减少对森林的破坏;五、一部分外流人口到林区放火烧山,毁林种粮,是造成西双版纳等地森林破坏的原因之一。各级领导要对他们认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划定耕地,改变耕作习惯。如继续毁林开荒,要遣送回原籍;六、广泛发动林区社队订立山规民约,共同遵守。破坏森林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直至按《森林法》惩处。
这次地、州、市委书记会议期间,云南省人民政府也召开了全省林业会议,总结三十一年来全省林业建设上的经验教训,认真解决各级领导对林业重要性的认识,讨论研究了保护森林和发展全省林业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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