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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三十日召开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这次常委会议将讨论通过提请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法律草案、议案以及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其他事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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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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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三十日召开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这次常委会议将讨论通过提请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法律草案、议案以及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其他事宜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始举行。会议决定,11月30日在北京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主持了今天下午的全体会议。
这次常委会议是为筹备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而召开的。会议将讨论通过提请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法律草案、议案以及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其他事宜。
在今天下午的会议上,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顾明、财政部副部长谢明、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高克林、林业部部长雍文涛,分别对提请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草案)》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议案作了说明。
出席今天下午会议的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有彭真、韦国清、谭震林、李井泉、赛福鼎、廖承志、阿沛·阿旺晋美、许德珩、胡厥文、史良、习仲勋、杨尚昆、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
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列席了今天的会议。
会议明天将进行分组讨论。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
(1981年11月20日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1年11月30日在北京召开。(附图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1月20日在北京举行。
叶剑英委员长主持了会议。
新华社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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