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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群众制订乡规民约一年后所大队社会风气显著好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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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11
第1版()
专栏:

依靠群众制订乡规民约一年后所大队社会风气显著好转
本报讯 云南省宜良县草甸公社后所大队党支部发动干部、群众,制订乡规民约,狠刹歪风邪气,不到一年时间,就扭转了多年的混乱局面,出现了崭新的社会风气。
后所大队共有3个自然村,12个生产队。前些年,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存在不少问题。盗窃团伙活动猖獗,小偷小摸盛行,一些社员为建住房,占用自留地、乱霸地盘,常常争吵不休。为牲畜糟踏自留地庄稼而闹纠纷的事经常发生。谁坚持原则、主持公道,谁就会遭到一些人的讽刺打击或暗算,正气压不倒邪气。
1981年2月,大队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文件,认识到要解决队里存在的这些问题,单靠司法机关根据国家的法律法令惩办犯罪分子是不够的,必须想办法进行广泛深入的政治思想教育,使惩办与教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防重于治。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大队订立了盖房、护林防火等十六条规约。在执行规约中,重在教育,对情节较重和态度不好的酌情惩罚。
在执行乡规民约过程中,后所大队党支部注意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团支部的作用,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采的文化宣传活动。大队成立了两个业余文艺宣传队、一个文化室、一个扫盲夜校。大队文娱场所的开放,大大吸引了青少年群众。每晚劳动归来,人们纷纷聚拢,有的学文化、学政治、学科学,有的吹拉弹唱,排练节目。社员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干坏事的人大为减少。
执行乡规民约短短一年,后所大队的风气显著好转。现在牲畜糟踏庄稼的事情很少发生,争霸地盘、滥砍树木的现象已经制止。群众对执行乡规民约的情况都十分关心,发现不完善的地方便找大队领导提出改进、补充意见。
人们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大家热心举办公益事业,“五讲四美”之风开始形成。后所村通向草甸街约两里长的大路,过去每逢雨季,一片泥泞,难以行走。经社员讨论决定,每人捐款6角,积资近千元,承包给专人,修筑平坦大路。住房不紧的人,自愿让房基地给紧缺的人先盖住房。党支部委员钱万荣为80岁的孤老人杜龚氏义务打灶、挑水,背出背进晒太阳。青年昌忠良发现一个六岁的孩子掉进两米多深的粪塘里,不顾脏和臭,跳下去救出了这个孩子。敢于维护公共利益、同坏人坏事斗争的先进事迹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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