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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气凛凛——记海丰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振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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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08
第1版()
专栏:

正气凛凛
——记海丰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振玉
编者按:海丰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振玉,敢于揭发海丰县原县委书记、县反走私总指挥部总指挥王仲的贪赃枉法行为,坚持斗争,直到胜利,不愧为正气凛凛的秉公执法的勇士。
这场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斗争,是艰巨、复杂的,特别是要揭露我们党内、干部队伍内极少数严重执法犯法的犯罪分子,难免遇到种种阻力,甚至威胁迫害。身为检察长的张振玉,面对群众大量检举揭发,正气凛凛地说:“我是个检察长,如果怕冒风险而不敢与民作主,那就连回家卖红薯的资格都没有!”这种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社会主义经济的高度责任感和坚强的斗争精神,是一切革命干部、共产党员学习的榜样。
张振玉从部队转业到海丰整整三十年,1979年担任检察长。那时,全县的走私贩私风愈刮愈烈,身为县委书记、县反走私总指挥部总指挥的王仲,自立“以罚代刑”的“土政策”,纵容包庇走私,使许多走私罪犯逍遥法外;他的大笔一批,就从缉私物资仓库提走了价值十多万元的物品。群众一封封揭发检举犯罪活动的信,摆在检察长张振玉的案头。老张深深感到群众期望的殷切和执法者责任的重大。
1981年5月9日晚,老张根据群众的来信要求,派人前往海丰某地一户群众的家里,听取群众的揭发:1980年12月21日,○七号缉私艇在海面抓获捷胜公社西村一艘走私船,私分了船上价值6万多元的走私物资,并武装护送这艘走私船靠岸。公社有关领导曾经将此事报告王仲及县里另一位“大人物”……
接获群众这个“情报”后,张振玉几番查访,终于掌握了○七号艇贪赃枉法的确凿事实。执法违法的问题,其他几艘也有,而且,追究下去,必然会触及陆上的缉私仓库和清理组,牵涉到王仲。一连串的问题使张振玉吃不香睡不甜。但是,检察人员的责任感,群众冒着风险的检举,使他昂起了头:“我是个检察长,如果怕冒风险而不敢与民作主,那就连回家卖红薯的资格都没有!”张振玉想通了,即召开党组扩大会,摆案情、谈利害、表决心:“我铁了心,干!请同志们壮着胆子干,一切责任由我承担,丢了乌纱帽我也在所不惜。”
侦查○七号艇之前,王仲先是捂盖子,对群众的揭发检举捂住不动,长达4个月之久;以后,检察院突破了○七号艇案件,王仲措手不及,不得不出面敷衍几句,然而态度十分冷淡。在幕后,斗争一个回合紧接着一个回合:
——当○七号艇的案件被侦破,拘留了三名主犯,案件进入审讯的关键阶段时,流言蜚语接踵而来,什么“检察院乱批准抓人”,什么“检察院缺钱花,想捞一把”有人甚至扬言,“谁敢抓我的人,就干掉他!”
张振玉不顾这些威胁,他征得县政法委员会的同意,去年6月初在县政法系统200多名干部参加的大会上,摆案情,讲道理,斩钉截铁地说:“○七号艇的缉私人员,开枪追走私船,抢私货,分赃物,这是什么行为?如果有谁认为我们批准抓这些人是错的,就请他站出来当面讲。至于说想伺机捞一把,那确有其人在,但不是我们……”老张讲了话,全场寂然。
——去年7月底,○七号艇结案。已经调到地区工作的王仲的一个老上级来到海丰,莫名其妙地指责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很少向王仲报告。这人在听了汇报后提出,以后如有线索要清查其它缉私艇的问题,先要和他联系好。今年1月底,当张振玉派人向他汇报有关王仲等的问题时,他竟大动肝火。
这也未能压倒张振玉。在地委的支持下,他们紧接着又顺藤摸瓜,开展了对其他三条艇的侦破工作。在办案过程中,他们实事求是地查清案情,掌握充分的人证、物证,案件涉及谁就查谁。在今年2月上旬向地委领导汇报案情时,张振玉又一次提出了王仲的问题。
对待别人的说情,张振玉的回答是:此路不通。○五号艇艇长刘耀罪行严重,判刑前,海丰县反走私总指挥部的一位副总指挥找张振玉说:“此人老实。”不少人上门替刘耀求情,都被老张一一拒绝。
海丰县人民检察院的干部在张振玉的带领下,在侦破○七号艇案的3个月中,熬了几十个通宵,足迹遍及两个地区17个公社,调查访问了160多人次,以后又连续作战,侦破了震动全国的“四艇”大案,在海丰县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斗争中打响了第一炮。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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