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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提出 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农民 保证农村经济文化更加欣欣向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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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06
第1版()
专栏:

全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提出
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农民
保证农村经济文化更加欣欣向荣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为适应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要求,参加全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同志提出,农村工作要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要在最近几年内开创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农民,教育党员和干部,使广大农民人人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爱国家、爱集体、爱社会主义、爱党的新农民,既敢于积极发展生产,劳动致富,又能做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兼顾”;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经过整风学习,意气风发,面貌一新,能在进一步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农村里的社会风气,社会治安实现根本好转,保证农村经济更加欣欣向荣,农村文化、科学、教育、卫生事业有更快的发展,推动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加强。
全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会议10月27日到11月5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是中共中央书记处委托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联合召开的。会议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郁文和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杜润生同志主持并讲了话。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主管农村工作的书记、副书记、副省长、副市长和从事农村工作、宣传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地、县委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中组部、农牧渔业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有关单位也派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万里,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邓力群,到会做了重要讲话。各地在会上总结交流了经验。
会上,大家分析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出现的空前繁荣、活跃,农民心情舒畅的新形势。研究了党的十二大以后,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大家认为,为争取农村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科学技术上更加欣欣向荣,今后在继续放宽政策,搞活经济的同时,必须加强党在农村的思想政治工作。这是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坚持和改善党在农村的领导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农村干部、党员和群众,提高广大农民自觉抵制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反对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觉悟,使广大农民逐渐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新型的劳动者,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多做贡献,把我国农村建设成为富裕的、文明的、社会主义的新农村。
大家摆出大量事实,说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纠正了过去在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中那一套“左”的做法,恢复了实事求是,说服教育,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好传统。 
对于同上面所说的几种人的斗争,都不能不说是阶级斗争。这种阶级斗争不限于经济领域,而且涉及政治文化领域和其他社会生活领域。把这些说成不是阶级斗争,实际上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说法。我们一定要告诉人民:这是一种阶级斗争。阶级斗争还没有停止。我们要保持警惕。
学习十二大文件中,有些同志提出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既然还存在阶级斗争,那是不是“文化大革命”中以及“文化大革命”前所说的资本主义在复辟,上上下下都存在着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阶级斗争是一切工作的纲等等说法,现在的事实证明还是正确的呢?不能这样说,那些说法是完全错误的,历史已经做出了结论。
第一,现在还存在着上述的阶级斗争,我们一定要重视它,但是不能把这种阶级斗争当作我们全部工作的中心,当作我们一切工作的纲。如果那样做,就恰好中了敌人的计。如果我们现在还承认“以阶级斗争为纲”,就无法贯彻执行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路线,那么,得到利益的恰巧就是我们的敌人。他们就是希望我们不要建设社会主义,成天斗来斗去,搞得越乱越好。
第二,这种阶级斗争根本不是什么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革命。这些敌对分子的活动全部是非法的,他们已经失去了以往剥削阶级赖以存在的那种经济、政治、社会基础,他们根本不能够成为一个阶级,他们根本就没有统治着我们,不需要我们去推翻他们的统治。恰恰相反,是需要我们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运用法律的手段,逮捕他们,镇压他们,处罚他们。所以,根本不能够讲什么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继续革命”。
第三,敌我性质的矛盾只是极少数,绝不能同人民内部矛盾相混淆。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绝大多数社会矛盾是各种各样的人民内部矛盾。在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时候,不仅混淆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而且有些斗争颠倒了是非。有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也变成被打倒的对象。所以,我们现在要进行的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决不能够重复过去那种做法,这跟过去讲的所谓阶级斗争是完全不同的。更不能够再讲什么以思想来划阶级。当然,反动的思想也要反对,但是我们不能够用思想来划分阶级,象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康生那些人所宣传的。
第四,我们正在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对于敌对分子的犯罪活动,一定要依法办理。不管他是怎样穷凶极恶的敌人,我们都要依法办理,犯什么罪就判什么罪,不能用法律以外的手段来对付他们。
有的人说,现在所以出现上述这些敌人的各种破坏活动,是因为近几年不搞运动。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在过去很长的时期里,运动没有断过。可是,除了假的“敌人”没有断过以外,真的敌人也没有断过,他们没有停止过对我们的斗争,也没有被消灭。即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也不得不搞什么“一打三反”。所以,以为搞运动就可以把这些敌人消灭,是错误的。这里丝毫没有否定一切不同性质的运动的意思,而是说对阶级斗争问题,一定要在国家法律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对敌对分子应该依法惩办。当然,这也要发动群众,要依靠群众。但是,不是象过去那种群众运动的方法,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打倒了再说。不能采取那种手段。
我们说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同志问,什么叫一定范围?所谓一定范围,就是上面所提到的几种情况这种范围。所谓一定范围,就是说这个范围不是所有的人,不是大部分人,也不是小部分人,只是很少的人。但是,这个范围虽然不大,却不能忽视。如果忽视了,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就会遭到破坏。十二大报告里把这些人比作白蚁。他们不很显眼,却可以把一座房子整个地蛀空,所以绝不能麻痹大意。这种斗争是长期的,不能指望在一年两年里把它消灭,我们要经常进行这样的斗争。
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科学地估量现阶段我国阶级斗争的状况,并妥善地加以处理。这样,我们就能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受干扰地胜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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