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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决定省不直接管工业企业 在福州的省属企业都由福州市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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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04
第1版()
专栏:

福建决定省不直接管工业企业
在福州的省属企业都由福州市管理
本报讯 记者艾丰报道:福建省委、省政府,根据党的十二大和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实行体制改革,决定:
一、今后省不直接管工业企业,在福州市的所有省属企业(除个别有特殊情况者外)均放到福州市管理。这样可以减少管理层次,有利于一个城市工业的统筹安排,有利于逐步解决统一供热、供气、处理三废,有利于企业发展。
二、从1983年起,凡福州市区的公用、民用建筑工程,均由福州市统一管理,各单位需要用房,采取由省拨款向福州市预订预购的办法。这样便于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减少征地、施工层次,避免重复建设。
三、今后凡迁入福州市区的户口,无论属于省直机关、部队,还是其他行政、企事业单位,一律由福州市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办理审批手续。
省政府还决定1983年给福州市拨款3,000万元,作为城市建设周转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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