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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机构改革按照中央方针有秩序地进行 中组部作出干部必须遵守的五项规定 违反规定的要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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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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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保证机构改革按照中央方针有秩序地进行
中组部作出干部必须遵守的五项规定
违反规定的要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 中共中央组织部最近就机构改革中各级干部必须遵守的事项作出了几项规定。
中央组织部指出,中央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第一阶段任务已基本完成,现正按照中央部署,进一步把改革引向深入。省、市、自治区和地、自治州、市的机构改革也在逐步展开。全国各级干部衷心拥护党中央的这一重大战略决策,自觉地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去做,决心把机构改革搞彻底,同时坚守岗位,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革命责任心,兢兢业业地抓好工作和生产。
中央组织部在《关于机构改革中各级干部必须遵守的几项规定》中接着指出,机构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因此有必要强调,各级干部在机构改革中,必须认真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的有关规定。
为了保证这场重大改革能够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和步骤坚决而又有秩序地进行,中央组织部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在机构改革中,都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要以对革命彻底负责的精神,抓好工作,抓好生产,抓好机构改革,不得因机构可能合并或撤销,就等待观望,不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机构改革期间,非十分必需,并经上级领导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岗位,也不要远出参观访问。
——在机构改革中,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继续留在领导班子里,还是调动工作,都应当由组织做出决定,个人要坚决服从。不允许干扰机构改革中的人事安排。
——机构改革工作必须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各级党政机关何时进行改革,要由上级党委决定。在改革之前,任何单位未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
——各级干部都必须正确对待机构的合并、撤销和人员的变动。要以革命事业为重,顾大局,讲原则,坚持党性,反对派性,做机构改革的促进派。不利于机构改革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
——所有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
中央组织部在通知中要求各级干部自觉遵守这些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如果违反这些规定,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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