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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群众办水利 浇地不用“大锅水” 密县库塘渠井实行全面承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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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26
第1版()
专栏:

依靠群众办水利 浇地不用“大锅水”
密县库塘渠井实行全面承包
本报讯 记者戴松成、李杰报道:参加北方地区农田水利工作座谈会的代表在河南省密县参观时看到,这里的库、塘、渠、井、站等水利设施全部都承包给集体或个人经营,把水作为商品买卖,不再喝“大锅水”,效果很好,都觉得很新鲜。
实行大包干以后,随着经营和分配形式的改变,调整、改革原来的农田水利管理形式,实行水利承包责任制势在必行。为此,密县县委、县政府从1981年开始,发动群众对全县原有的水利工程进行了维修、配套。接着,将全县的41座水库、98座坑塘、1,262眼机井、759座提灌站、100多条自流灌渠全部承包下去。
这个县水利承包的主要形式有:——集体或联合承包。属于县、公社和大队管理的较大工程,成立灌溉公司(公社和大队叫浇地公司),经理负责,每个闸门和机井都设卖水员,公司发放水票,卖水员按票面价值放水浇地。全县成立21个这样的公司。——个人承包和专业户承包。这种承包实行设备作价,保本保值,单独核算,自负盈亏,议价交易,自收自支。——自办自有,自管自盈。
承包带来了几个好处:一、改变了过去集体拿钱,大锅浇水的毛病,避免了争水的矛盾;二、节能省水,扩大了浇地面积。去冬今春,全县扩大浇地面积近5万亩;三、浇地打破了井界和队界,促进了水利社会化服务,促进了土地平整;四、调动了社员群众集资办水利的积极性,减少了国家对水利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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