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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加强出版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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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28
第1版()
专栏:

适应建设两个文明的需要,出版事业要有一个更大的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加强出版工作
出版事业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传播有益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出版部门要自觉地用四项基本原则指导工作,要克服和防止精神产品商品化的现象
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作出的《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把出版工作推到我党我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为了适应建设两个文明的需要,党中央和国务院认为,必须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使出版事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
《决定》指出,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总任务和各项奋斗目标,出版战线担负着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出版物的质量和数量如何,直接反映着并影响着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教育的发展水平。传播共产主义思想、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书刊,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对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将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决定》指出,党和国家都要重视出版工作,切实解决出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决定》在阐述出版工作的性质和指导方针时指出,我国的出版事业,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针,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传播一切有益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出版部门要自觉地用四项基本原则指导自己的工作,为社会主义的思想建设作出贡献。书刊出版应当有力地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发展和普及。要把持久、广泛、深入地宣传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思想,反对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作为书刊出版的重要内容。出版工作要积累和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有选择地整理出版中外文化遗产和各种思想资料,为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作出贡献。要自觉地贯彻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的方针,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培养和造就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种人才,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
《决定》要求出版部门给城乡广大读者提供多方面的、适应各种不同文化程度的、丰富多采的图书。广泛调查和倾听读者的意见和要求,根据社会需要,统筹安排,加强计划性,克服盲目性和自流现象。出版部门要广泛地团结和组织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包括各学派、各流派,专业作者、业余作者,并要注意发现和培养新生力量。要热情支持和推动他们搞好创作、编著和翻译,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条件,并保障他们的权益。出版部门要坚持质量第一,尽最大努力,把最好的精神文化食粮供给人民。各类图书都要力求做到选题对路,内容充实,力求有尽可能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或艺术性,反对粗制滥造。要克服和防止精神产品商品化的现象。
《决定》还谈了加强出版队伍的建设,改变印刷、发行落后的现状等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改进的措施。
《决定》强调指出,为了更好地发挥出版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迫切需要加强并改善党和政府对出版工作的领导。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有关部委,要把出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年至少讨论一次。中央和地方党委的宣传部门要强有力地掌握出版工作的方向和方针。政府的文化出版部门要进一步发挥主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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