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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种草养畜技术服务公司与通渭等五县 签订技术承包合同 五年种草一百万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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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27
第1版()
专栏:

甘肃种草养畜技术服务公司与通渭等五县
签订技术承包合同 五年种草一百万亩
本报讯 8月24日下午,甘肃省种草养畜技术服务公司同中部干旱地区的通渭、会宁、陇西、庄浪、静宁五县签订了为期五年的百万亩种草技术承包合同。
省种草养畜技术服务公司经理和五县的县长分别代表甲、乙方在合同上签字。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种草效益、违约责任等有关条款。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负责人代表签证机关也在合同上签了字。
甘肃省劳动模范、省草原工作队女畜牧师王素香任省种草养畜技术服务公司经理。四年以前,为探索改变干旱地区贫困面貌的途径,她不畏艰苦,深入通渭县申家山生产队调查研究,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农民种草养畜,实行农、林、牧结合,有机旱作。经过四年的努力,现在申家山保留种草面积达740亩,林地由70亩扩大到170亩,户均种草20亩以上,林6亩以上,大牲畜2头,羊5只。去年在严重干旱的情况下,全队仅种草养畜收入13,329元,人均86.6元,粮食平均亩产比周围队高三分之一。申家山种草养畜带来的变化,吸引了周围的群众,今年通渭县种草面积发展到7万亩。这次百万亩种草技术承包合同,就是在广大农民种草种树积极性高涨、迫切要求技术指导的形势下签订的。合同签订完毕,省委书记李子奇当即予以肯定和支持。他说,领导种草种树,可以运用多种办法,但要以经济办法为主。省上成立种草种树技术服务公司,各地可按照区划成立分公司,把种草种树和推广科研成果结合起来,把开发性生产和技术服务结合起来,用签订合同的方式同千家万户联系起来,向农民提供资金、技术等条件,吸引他们来搞承包和搞好自留山、责任山。这种责、权、利结合的经济形式,既能提高种草种树的经济效益,又可避免单纯靠行政命令去指挥的种种弊端。
参加省委工作会议的省、地、县三级领导出席了合同的签字仪式,他们表示,要学习这五县的做法,积极引导农民科学种草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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