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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于职守的女会计——赵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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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20
第1版()
专栏:

忠于职守的女会计——赵凡
本报记者 王艾生
今年7月,山西省太原市机电公司的女会计赵凡,又来首都北京,见到财政部长王丙乾。王部长说:你要相信党。你如实反映情况,维护国家利益,向不正之风斗争的精神很好。你还要相信,歪风邪气总是暂时的。赵凡点了点头,说:“我相信党!”说着,她抹去脸上的泪水,几年来同歪风邪气搏斗的场景,又一幕幕涌上心头。
1976年,太原市机电公司党支部书记梁瑞明等人,非法挤占流动资金17万元,盖起计划外办公楼。接着,梁瑞明等人又三次开会决定,1978年初由财务科副科长高仰璋通知赵凡:截留应上缴国库利润14万元,连同截留上年度维修轴承收入11万元,盖职工宿舍。
主管审计的总帐会计赵凡,对他们这种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非常气愤。她拿着国务院有关文件,走进梁瑞明的办公室,给他念有关段落,说:“梁书记,这可是大事。出了格,领导要承担责任的。”梁瑞明一听,火冒三丈:“那好,你去告吧!”
1978年1月19日,赵凡找太原市物资局党委书记,揭发市机电公司截留上缴利润的问题,如石沉大海。
1月28日,她写出书面材料,向太原市委组织部反映,组织部将揭发材料批给市物资局处理,又是杳无音讯。
2月20日,她向市计委送上揭发材料,还是没有结果。
3月8日,她给山西省副省长王茂林送上揭发材料,副省长当即责成省、市7个单位联合调查。结果,赵凡反映情况完全属实。但是,梁瑞明等人拒不认错,反咬一口:“赵凡擅自转帐,截留利润”,企图嫁祸于人。
1978年8月,太原市委又一次写出调查报告,明确提出:鉴于梁瑞明等人拒不认错,颠倒是非,诬陷打击赵凡同志,给予梁瑞明撤销职务处分。有关人员也分别受到党纪处分。这个报告得到省委批准。
梁瑞明等人受处分后,对赵凡怀恨在心。他们四出活动,用财务科长张纯义等人捏造的罪名,印发材料,诬陷赵凡同志。
不久,太原市委纪委筹备组派来的“调查组”,进入市机电公司。谁也没有料到,这个“调查组”竟推翻了原来的结论,为梁瑞明等人平了“反”,让梁瑞明换个地方当官,又成了太原市建材公司的党支部书记。从此,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问题,在这个系统又接连发生:
1979年5月,市物资局发文件通知下属单位,按全局截留上缴利润35万元的数字修改决算(其中市机电公司10万多元)。赵凡及时向财政部反映,1980年财政部派员到太原,查出市物资系统截留上缴利润123万元,通报严加批评。
1980年,市机电公司擅自提价,非法增加收入12万元,参与盈亏考核。本来是亏损企业,一下变成“盈余”单位,得了奖金。
对于这些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赵凡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她先后向太原市委、市计委、市纪委筹备组;省委、省政府、省纪委;财政部、中纪委、国务院,逐级送上揭发材料一百多份。她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无所畏惧,顽强斗争,一心维护国家利益。但是,一连串打击报复落在她的头上:
赵凡1954年参加工作,1977年调资时为行政23级,符合“工作多年,工资偏低”条件,公司偏不给她升级。
她1962年在市财经干校学习过会计专业,从事总帐会计、审计工作20多年。可是,市物资局某些领导人却说,赵凡“政治表现不行”,评技术职称时多方刁难。
去年4月,赵凡揭发公司副经理姚某和财务副科长弄虚作假,转嫁亏损,骗取奖金。过了6天,公司领导就决定调走她,停止她总帐会计工作。
这位忠于职守的女会计,没有向邪恶势力屈服,没有动摇对党的信念。中共山西省纪委牵头组成调查组,重新调查这一复杂案件,赵凡揭发的都是事实,被梁瑞明等人截留的400余万元利润,都如数追缴国库。山西省纪委、太原市委对违法乱纪、打击迫害赵凡的有关人员,正在作出严肃处理。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受理对诬陷赵凡、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的起诉。
中共山西省委负责同志号召全省各行各业,特别是作财政经济工作的干部,都来学习赵凡同志,对那些破坏财经纪律的人进行坚决的斗争。(附图片)
太原市机电公司会计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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