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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对六百一十个县调查表明:广大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较快 1982年同1978年比:农业总产值增长33.7%,粮食总产增长20%,经济作物总产增长一倍以上,每个劳力创造的产值提高13%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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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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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家统计局对六百一十个县调查表明:
广大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较快
1982年同1978年比:农业总产值增长33.7%,粮食总产增长20%,经济作物总产增长一倍以上,每个劳力创造的产值提高13%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国家统计局对少数民族地区的610个县作了调查,最近提出调查报告说,随着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占我国土地面积60%以上的广大少数民族地区的农业经济有了较快发展。
国家统计局的这份材料,对近几年这些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情况主要列举了以下几个方面:
——农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1982年达到281亿元,比1978年增长33.7%。
——粮食总产量1982年比1978年增长近20%;棉花、油料、糖料等经济作物的总产量增长一倍以上;
——去年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创造的产值比1978年提高13%;每100元费用提供的纯收入达335元,增长45%;
——向国家提供的农副产品商品量逐年增加。去年这些地区的农副产品收购总额达到75亿多元,比1978年增长78.8%。
——各族农牧民在吃穿用住等方面有了明显改善。去年每个农牧民平均消费粮食500斤,其中70%以上是细粮;牛羊猪肉20斤;食油7斤。平均每100户农牧民有75辆自行车、46架缝纫机、67只手表、44台收音机;每个农牧民平均居住面积达到9平方米多。
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报告认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经济近几年之所以发展得比较快,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另外,国家对这些地区采取了财政补贴、减免税收等多种特殊措施。这些政策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各族农牧民的积极性。
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报告指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经济虽然有了较快的发展,但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山区县的生产水平比较低,农牧民生活还比较困难。今后要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广开生产门路,开发山区资源,使山区经济有一个较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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