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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委员长在首都新闻界人士座谈会上指出 国家长治久安靠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新闻界要加强宣传使法律家喻户晓 与会同志认为加强和改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宣传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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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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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委员长在首都新闻界人士座谈会上指出
国家长治久安靠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新闻界要加强宣传使法律家喻户晓
与会同志认为加强和改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宣传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邓小平同志强调,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彭真说我们要从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靠政策,还要建立、健全法制,依法办事。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记者李尚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昨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召集首都新闻界人士举行座谈会,讨论如何加强、改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问题。
彭真说,我国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的任务,概括起来说,就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不搞好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我们的国家就不能长治久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不能顺利进行。
他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报还指出,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在三中全会之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同志强调,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彭真说,这些话从正反两个方面总结了我们从解放区、根据地到建国后的经验。我们的国家要长治久安,必须靠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
彭真说,在革命战争时期,党也好,军队也好,群众也好,注意的是党的政策。那时,只能靠政策,当然,我们根据地的政权也有一些法,但有限,也很简单。建国以后,我们有了全国性的政权,情况不同了,不讲法制怎么行?要从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靠政策,还要建立、健全法制,依法办事。
彭真说,报纸、电台是党和国家的耳目喉舌,也是人民的耳目喉舌,天天和亿万人民打交道,是重要的宣传工具,担负着党和国家交给的光荣、繁重的宣传任务,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宣传。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一要有法可依,二要依法办事。有法可依,就是要加强立法工作。这方面,近几年来我们已经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我们有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新宪法,有了一批重要的法律,不是无法可依。当然,还有一些重要而又必需的法律还在制定的过程中,说明这项工作今后还要继续加强。依法办事,最重要的是使广大干部和群众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使已经立下的法律为他们所掌握,自觉地遵守和维护法律,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做好这两个方面的工作,特别是要使法律家喻户晓,使人们知法、懂法、守法,离开报纸、通讯社、电台、出版等部门同志的宣传工作,是不可能的。
彭真希望到会同志畅所欲言,不仅讲如何加强法制宣传的意见,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有什么意见也可以讲。
彭真讲话后,与会同志各抒己见,踊跃发言,大家认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十分重要。加强和改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是新闻界同志的一项义不容辞的职责。许多人在发言中表示,愿意为此做出积极的努力。有些同志还就如何加强和改善这方面的宣传报道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有的同志说,要设法减少概念性的、条文式的东西,尽量使法制方面的宣传报道生动活泼,让读者喜闻乐见。座谈会开得比较活跃。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首都新闻、出版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的编辑、记者,全国人大有关方面负责人,中央政法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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