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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领导干部歧视教师 一些教师不堪忍受携家出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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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07
第1版()
专栏:记者来信

天等县领导干部歧视教师
  一些教师不堪忍受携家出走
广西天等县中小学教师遭到严重歧视,许多人被迫弃职,不要户口和行政介绍信,携家眷出走外省。一年来,已出走教师十五人,目前还有很多教师打算离开。
这些已出走和准备出走的教师,多数是天等县人。过去,他们曾多次写信给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反映他们处境艰难的情况,要求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但是,他们轻则不受理睬,重则受到训斥,有的甚至遭到打击、报复。去年12月18日,县委宣传部一位部长,在一位教师写给县委的信上批示说:“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是又团结又斗争,谁是谁非,由历史作鉴定。”县委统战部一位部长最近看了一篇关于教师的材料说:“教师算个什么?他们只会拿拿粉笔,当领导还要靠我们这些人!”县委一位主管教育的常委、副县长训斥出走的教师说:“都走吧,地球照样转,我还是做我的官!”
据记者了解,这些出走的教师都是中年知识分子。多年来,他们一直勤勤恳恳地从事教学工作,其中一人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他们临走前,还认真地批改学生作业,热情辅导学生自习。有的教师临上车离开天等时,不由得泪水涔涔。
天等县歧视教师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不按政策调升工资。据一些教师反映,自1977年以来,县委多次占用教育战线调整工资的指标,拨给其他干部调资。1978年按2%调升工资时,全县一百零九个指标,教师应得三十八名,实际只得二十六名,被占去十二名。一大批教师在1977年至1979年三次调整工资时,没有调过一次。
二、不给平反冤假错案。“文革”中,这个县有些教师及其亲属死于无辜;在清查“五一六”和清队时,又有大批教师横遭迫害。这些冤假错案,绝大部分至今没有彻底平反。粉碎“四人帮”之后,这个县又在教师中制造一起“反革命集团”假案,县委书记还亲自主持讨论量刑,将教师黄孝谋、隆长珍分别判刑二十年、十八年,将教师朱一辉、梁峰深在校内关押两年之久,还有一些教师受到株连。1980年以后,他们虽被陆续释放,但被扣发的工资,一直到中央信访部门过问,才于今年补发;他们的冤案,一直到自治区领导同志亲自过问,才于今年6月给予平反。
三、不关心教师疾苦。不少教师的家属在农村或在城镇无工作,家境十分困难,有些教师月月靠借互助金过日子。全县中小学已经两年没有发过困难补助费了。教师的住宿条件很差,有的只好借宿在群众家里。可是县委少数领导人竟串通一气,批准县教育局挪用教育经费,为教育局机关盖一幢三千平方米的五层大楼,耗资三十多万元。
天等县教师受歧视的主要原因是:县委对“文革”中的很多重大问题没有认真清理,县、社的一些要害部门和有的中小学领导权,至今仍然被“文革”中有严重问题的人把持着。今年5月中旬,自治区党委一位负责同志对天等县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问题进行了检查,帮助制订了一些具体措施。现在,这个县的情况开始好转。
            本报记者 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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