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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广大科技人员革新和创造 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公布实施 奖励分国家级和省(部委)级;国家级分三等行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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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17
第1版()
专栏:

鼓励广大科技人员革新和创造
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公布实施
奖励分国家级和省(部委)级;国家级分三等行奖
本报讯 国务院9月12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规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分国家级和省(部委)级。国家级奖励分三等行奖,除发给证书、奖章外,一等奖将获奖金一万五千元,二等奖将获奖金一万元,三等奖将获奖金五千元。对有特殊贡献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授予特等奖,其奖金数额高于一等奖。
(条例全文见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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